
兀蘭坊馨樂園幼兒園(Kinderland)教師涉虐童案自8月底曝光以來,就受到高度關注,多名議員更在9月18日的國會上針對此事提出20道口頭詢問。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政務部長孫雪玲回答提問時,透露了幼兒培育署(Early Childhood Development Agency, 簡稱幼培署)事發後所採取的計劃:
加強調查機制和程序,密切監督案件的進展,同時強化監管框架,檢討是否須提高對違規業者的懲戒,如提高罰款。
要求所有學前教育機構在明年7月1日前,在設施內外安裝電眼。
馨樂園已經因為虐童案被罰款5000元,這個款項雖已是最高罰款,但對一家在國內外經營數十家分校的幼兒園來說,看似小菜一碟,這或許是當局打算提高罰款的原因;安裝電眼除了讓不當管教行為難以遁形,在某個程度上也能保護教師免受無端指控。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政務部長孫雪玲。(國會直播視頻截圖)
但這兩個舉動會不會顯得亡羊補牢,甚至治標不治本?就如孫雪玲在國會上說道,與其安裝電眼和錄音器等監控設備,還不如確保幼教業者和教師內化保護兒童安全的概念,在日常工作中體現出對兒童安全的重視。
要做到這點相信大家也覺得說易行難,接受亞洲新聞台訪問的幾名幼兒園前教師也點出了他們在工作上的挑戰:
「我們的愛心和耐心天天都受到考驗。」
受到照顧的幼教老師才能照顧好孩子
曾在MindChamps幼兒園執教的教師如此形容她的工作日常:
除了給孩子們上課、讓他們在限定的時間內用餐、沖涼和午睡,還必須及時應付家長的要求和詢問、達到校方設下的關鍵績效指標、寫班級報告、規劃課程和草擬教案等。
有些人或許會認為這根本和一般工作無異:有誰在上班時間內不是分秒必爭,頂著壓力拚命衝線?
但幼教老師面對的問題是:在工作時間幾乎不能離開學生半步,因此無法完成行政工作。

幼兒園教師上課時,幾乎無法離開學生半步,難以完成行政工作。(海峽時報)
執教三年後,她發現自己「變得容易煩躁、筋疲力盡、多數時候都在生病」,因而離職。
「所有加入幼教行業的人一開始都充滿愛心和耐心,但都在這兩方面不斷受到考驗。我認為這不是一般公眾能夠理解的。」
曾在E-Bridge幼兒園執教的一名教師說,她的工作時間理論上是早上7點到下午4點半,並包括一小時的午餐時間,但實際上,她只用10分鐘將午餐狼吞虎咽一番,剩下的時間用來完成行政工作。下課後,才繼續在家中完成其他工作。
管教幼童雖有指導原則,卻需要靈活運用
在管教幼童方面,幼兒園一般都有指導原則,實際上卻需要個別教師在特定情況下決定如何運用這些原則。
E-Bridge前教師說,該幼兒園的政策是尊重幼兒,其中一項指導原則是教師不得恐嚇學生,而是使用「正面指導」管理學生的行為,但沒有指示教師如何處理特定情況,如孩子不肯喝水或進食。
在這種情況下,教師必須懂得靈活運用指導原則。

受訪的前幼兒園教師表示,幼兒園有一套管教學生的指導原則,老師必須能夠加以靈活運用。(海峽時報)
曾在MindChamps教英文的另一名教師也說,該幼兒園為教師在管教幼兒方面提供指導手冊,卻不要求老師遵守任何硬性規則。
這名32歲的前教師透露,教師雖然沒有體罰學生,卻經常對學生喊叫。
「(實際工作)和理論所提到的充滿善心、耐心和愛心非常不同。當你必須一整天管教19個孩子,這根本不實際。」
一名執教15年後在今年退休的教師則說,她任職的幼兒園並不允許教師在管教學生時高聲說話、觸碰學生,或是打學生。與其體罰,教師們會通過縮短遊戲時間等方式,讓學生明白做錯事會造成後果。
受到照顧的幼教教師,才能更好地照顧孩子
孫雪玲在國會上說,每年每10萬名入學孩童中,平均發生10起經證實的教管不當事件。近年來,這類情況一直維持在穩定的低水平,但每一起不當管教兒童的案件都不應該存在。
她也透露,幼培署除了將檢討對學前教育中心的監管條例,也會加強調查機制和程序,並強化監管框架。
希望幼培署完成檢討後,除了監管相關的措施,照顧幼教教師的措施同樣得到改進。
《聯合早報》9月4日刊登了一名學前教育工作者的來函,其中的一句話,對大家來說或許是個適時的提醒:
「當一個幼教老師蹲下身子,微笑著面對孩子時,她要收藏起多少生活的辛酸和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