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起命案發生於義順4道第653座組屋。(新明日報檔案照)
(新加坡訊)兒弒父一案昨早過堂,19歲被告面審時垂頭喪氣地說:「判什麼都沒區別……」
《新明日報》連日報道,謝傑凱(19歲)涉嫌在本月10日晚上7時左右,在義順4道第653座組屋謀殺父親謝偉德(47歲)。
謝傑凱前日被控,案件昨早過堂,代表律師蘇呢爾提出申請,要求警方讓他和被告會面一小時。
主控官反對申請,指調查至今還不滿3天,警方還有很多調查工作還未完成,包括將被告押回現場搜證及重組案情。
律師說,他見被告並不會影響調查,只是想讓被告知道他有什麼法律權利,畢竟他只是名「未成年的19歲孩子」。
主控官說,他們不會反對讓律師通過調查官將解釋法律權利的宣傳單交給被告,律師現階段沒有任何法律依據能夠和被告會面。
法官駁回申請後,通過視訊面審的被告說,他想要說關於自己的「人生」。
被告說,他想做出一個「不合理的要求」,指他已將所有證據交給警方,已竭盡所能配合調查。
他垂頭喪氣地說:「但其實我覺得你們最終判什麼,對我的人生都沒太大區別。即便是減控後判我終身監禁……」
被告還沒把話說完就被法官打斷。法官指被告不該在現階段做出這種發言,至少得等調查結束後,再和律師會面時說。
被告最終低著頭被押走,案件將在本月20日過堂。
謀殺若罪成,被告將面對死刑。(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