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歲的失業者Kasturi Govindasamy Retnamsamy通過視頻連結出現在法庭上。
她對一項指控對保安員使用侮辱性詞語,
對一名女警使用刑事武力以及違反Covid-19法規的指控表示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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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6月26日的量刑期間,將考慮其他三項騷擾罪。
卡斯特里在法庭上告訴法官:「即使我認罪,有什麼證據可以為我提供適當的幫助?」
據《海峽時報》報道,她隨後聲稱自己有「多個人格」問題和「極端憤怒」 。
新加坡人正等待一份關於她是否適合執行「強制性治療令」(基於社區的量刑選擇)的報告。
給予MTO的罪犯不會服刑。
他們必須在心理健康研究所接受長達三年的精神病治療。
她目前在樟宜女子監獄被還押。
卡斯特里(Kasturi)在兩個不同的日子在太陽廣場(Sun Plaza)參與了兩次事件。
她於4月29日中午時分被首次發現,當時她在購物中心裡戴著口罩。
當被告知和回應時,她拒絕穿上它,
並侮辱了商場工作人員,並向安全人員扔了一些粗俗的東西。
這是在相機上捕獲並在線共享的事件。
可以看到她嘲笑一個男人要脫下他的面具和她說話。
她第二次造訪購物中心是在5月7日下午2點左右。
當她被要求掃描她的卡以進行聯繫追蹤時,她將自己的NRIC扔到桌子上,
並用粗俗的語言對商場工作人員進行了檢查。
然後,她進入商場時沒有掃描她的身份證。
隨後,她坐在購物中心三樓的地板上。
她告訴接近她的一名安全主管說她正在「鍛鍊」。
警察很快到達,她因口頭辱罵安全監督員而被捕,
因為她對他說「 F *** you」和「 You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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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警員試圖將卡斯杜里戴上手銬時,右前臂劃傷了5厘米,後者拒絕逮捕。
如果口頭辱罵他人,她可能會被判處最長六個月的監禁和5,000新元的罰款。
無獨有偶,
一名63歲的男子因屢次違反安全隔離措施而必須支付3500新元的罰款或入獄一周。
該男子王金華於6月10日被罰款3,500新元。
他對斷路器期間違反安全間隔規定的兩項指控表示認罪。
他於4月12日,5月3日和8日在黃埔大道74號浩豪超市外的石凳上遇到了他們。
巡邏人員在5月3日晚約8.50點發現Ong和一名老人坐在石凳上聊天並喝啤酒。
當警官走近兩個人時,王先生將面具蒙住了眼睛。
這使他的嘴巴露出來,他假裝看不見軍官。
在警官指示他戴口罩後,他又重新戴好了口罩。
5月8日下午6點30分左右,
另一組巡邏人員在另一個長凳上看到Ong和另外兩名老人,聊天和喝啤酒。
三人沒有正確戴好口罩,因為他們戴在下巴上,使鼻子和嘴巴暴露在外。
軍官告訴老人,要打包帶回家,要有同情心。
Ong承認他在家無事可做,不願見他的朋友。
官員們說,他們將在五分鐘後返回檢查。
當軍官回來時,王先生拒絕離開。
另外兩名老人收拾行裝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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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隨後拿出他的身份證,並向軍官挑戰以對他處以罰款。
但是,他沒有支付4月12日和5月3日發布的庭外和解罰款300新元和1,000新元。
控方尋求的3,500新元罰款是向此類頑強的違法者發出明確的威懾信號。
如果沒有支付罰款,王將默認被判入獄一周。
Ong以前因使用侮辱性語言和對公務員使用刑事武力而被定罪。
對於每項違反安全間隔規定的指控,他可能會被判處最長六個月的監禁,
或高達10,000新元的罰款,或兩者並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