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九旬老僱主請女傭代為提款,拿到提款卡及密碼的女傭卻心生歹念,7個月內盜提近9萬新元,老僱主臨終3天前仍在干案,直至老僱主兒子收到銀行戶頭結單後,才揭發女傭的罪行。
來自印尼的32歲女傭伊卡承認一項失信罪,昨日被判坐牢一年3個月。法官也下令她必須做出5442新元的賠償,若無法賠償,就得以一個月的監刑代替。
根據案情,被告受聘到受害人家中工作,主要負責照顧年邁的受害人,受害人的兒子是被告的僱主。
受害者今年7月10日離世,被告在他家工作已有兩三年,受害者的兒子也與他們同住。
調查揭露,去年8月,受害者想提款,但因為他坐輪椅,行動不便,便把提款卡和密碼給了被告,請她幫忙。
受害者信任被告,要她收提款卡,往後請她幫忙提款也比較方便,但從未允許她私自提款。
由於被告在印尼欠債纍纍,她決定盜提受害者的錢來還債。今年1月30日至7月7日之間,被告共盜提8萬8600新元。
為了避免受害人收到銀行發出的提款通知短訊,被告每次提款都不會超過1000新元。每次提款後她就把錢匯給印尼的債主。
被告也曾在今年4月回國時,帶了盜提的8000新元現金回去。
今年7月16日,受害者的兒子收到受害者6月的銀行戶頭結單,發現多個提款紀錄,質問被告,才揭發她的罪行,並隨之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