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精神分裂症的 44 歲女子張月英(音譯),因在實龍崗上段購物中心的宗教活動場所持刀傷人,面對八項蓄意傷人和刑事恐嚇等控狀,早前承認其中三項,法官將其餘控狀納入考量後,於 3 月 23 日(星期一)判處她入獄七個月。

這起傷人事件發生在 2025 年 10 月 26 日中午約 12 時 20 分,地點位於實龍崗上段購物中心內的 「萬民資源中心」(Manmin Resource Centre),該書局同時也是韓國基督教會的禮拜地點。據附近店主回憶,此處平日聚集不少信徒進行宗教活動,此次突發持刀傷人,讓在場人員措手不及。
案情顯示,被告張月英案發時隨身攜帶一把約 16.5 公分長的刀具,前往書局尋找自己的姑姑。她先是向在場的一名 41 歲女信徒詢問姑姑下落,對方表示不清楚後轉身離開,打算幫忙協助找人。
就在此時,被告突然持刀沖向該名 41 歲女信徒,奔跑途中不慎絆倒,刀具意外刺傷了一旁的 37 歲女信徒。起身後,被告繼續追趕 41 歲女信徒,一名 44 歲女信徒上前抓住被告的右手腕試圖阻止,卻被其割傷右前臂。隨後,一名 59 歲男信徒為阻止被告繼續傷人,右腿也被刀子劃傷。
經檢查,三名傷者傷勢各異:37 歲女子蒙受約 4 公分的撕裂傷;44 歲女子前臂出現兩道傷口,動脈、神經和肌腱受損,需接受手術治療,次日康復出院;59 歲男子雖右腿劃傷,但未前往醫院求醫。
被告被捕後,相關部門在心理衛生學院對其進行精神評估,結果顯示她患有精神分裂症,案發前後正處於疾病復發階段,精神疾病與此次犯罪行為存在直接關聯。
法庭進一步揭露,被告在 2025 年 9 月 4 日曾因滋事打架和蓄意傷人罪名被捕,後獲准保釋,此次案件是在保釋期間犯下。此外,她還在同年 10 月 2 日於同一間書局,拳打另一名女子的鎖骨,已有滋事前科。
庭審中,被告代表其向法官求情稱,案發前不久自己失業,情緒持續不穩定,希望法官能考慮其個人處境,從輕判處刑罰。最終,法官綜合被告精神狀況、案情嚴重性及前科記錄等因素,作出判監七個月的判決。
此次事件再次引發公眾對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及公共場所安全的關注,也提醒社會在關注特殊群體的同時,需加強各類風險的防範與應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