椰子總結:一名新加坡PR媽媽含淚控訴,丈夫多次背叛,自己手握男方出軌視頻證據卻進退兩難——離婚恐失住房,留下又怕女兒學壞。
跨國婚姻、HDB政策、三年離婚冷靜期層層設卡......
本文深度解析:出軌證據如何用?單親媽媽如何申請組屋?社會援助機構能做什麼?帶你看清跨國婚姻中的法律生存戰。
近期,一位媽媽控訴自己的新加坡丈夫,肆無忌憚的反覆出軌,行徑惡劣到令人髮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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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媽媽是新加坡PR,而自己的丈夫是新加坡人,如今他們有一個兩歲不到的女兒,正在共同申請BTO,但由於還沒有申請下來,夫妻雙方帶著孩子住在公婆家。
或許就是仗著妻子是遠嫁,而且來到新加坡只能住在男方的父母家中,如同很多狗血短視頻照進現實,男人開始不斷出軌。
從妻子懷孕期間,丈夫就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反覆背叛,但女子考慮到自己肚子裡的孩子需要父親,一直選擇了寬容和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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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非常可惜,女子的包容並沒有等到所謂的「浪子回頭金不換」,而是丈夫一而再、再而三的背叛。
就在上個月,女子發現丈夫又去按摩,而且還和按摩女郎發生了性關係,妻子甚至得到了對方出軌的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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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讓女子開始反思自己當時一再選擇原諒的做法,究竟能不能得到最終的回報;她開始產生了離婚的念頭。
看到這位女性的傾訴,評論區基本都炸了!沒想到在小小的新加坡還有這樣的敗類,紛紛出謀劃策想要將這位女性救出苦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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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去找你的社工,了解他們可以為您提供哪些幫助,這個男人絕不會改變自己的作風,他的心根本不在你和你的女兒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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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繼續留下來,只會讓你的女兒在成長中慢慢接受:即使未來她的伴侶不尊重她,她也應該維持這段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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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確定新加坡的監護法是怎麼樣的,但我不認為她可以就這樣自由地帶著自己的女兒搬回祖國;在美國沒有經過法院批准,甚至他們不能隨便搬家,因為這侵犯了另一方家長的探視權。」
跨國婚姻,太多難言之隱 新加坡
其實從評論中也能看出,這位女子不離婚並不單純是懦弱或者寬容,有著很深很深的原因:
最大顧慮是房子
女子有全職工作,賺錢的繼續也能夠撫養自己和女兒;但一旦離婚,意味著她肯定要從男子的父母家被趕出來。
她雖然有一些積蓄,但如果算上和女兒租房子、又因為家中沒有老人照顧,需要把孩子送到託兒所,便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她並沒有信心能夠承擔這樣的開支。
但如果利用手頭的積蓄直接申請一套HDB,作為PR她又擔心自己沒有這樣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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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使她對未來充滿了不確定性,從而遲遲不敢離開自己的丈夫。
第二困擾的是孩子
這名女性本身就來自一個離異家庭,她深知一個不完整的家庭對孩子可能造成的創傷與心理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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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如果選擇帶著孩子直接回到自己的國家,她當然可以用現有的積蓄過上還不錯的生活,但是女兒已經出生在新加坡,她不想就此讓女兒和自己一起放棄這裡的生活和未來。
更何況,她也不確定離婚是否能順利得到孩子的撫養權,一切都是未知數。
這其實也是很多跨國婚姻在新加坡的困境,因為不了解新加坡的法律,一個外國人在異國他鄉生存,特別是一個號稱法律嚴明的國家生存,有諸多的擔憂和不確定性。
評論區中就有一個網友一針見血指出:在新加坡離婚其實根本沒有你們想的那麼容易!這也是這位女子很難下定決心的關鍵。
翻譯:「離開也不容易好嗎!」 圖源:reddit
新加坡離婚程序相當複雜,或許是因為國家並不希望家庭破裂,還是抱著儘量凝聚在一起的原則而制定了這一套流程:
1、三年內離婚非常麻煩
對於三年內離婚的情況一般法庭需要對方提出很多證據,比如:
精神或身體虐待的極端情況;
特別嚴重的精神損害;
同性戀;
極其殘忍的通姦行為;以及
由通姦引起的懷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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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任何一方必須是新加坡公民或者永久居民 在新加坡離婚程序開始時已經在新加坡定居;在申請離婚前的三年內一直居住在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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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原告必須證明婚姻出現了「無法挽回的破裂」。 為了證明「無法挽回的破裂」,原告需要向法官證明以下五列事項中的一項:
通姦;
不合理的行為;
遺棄兩年;
分居三年(且被告同意離婚);以及
分居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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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從2024年7月開始又新增了另一項:夫妻雙方可以以「雙方同意婚姻無法挽回」為理由離婚。
圖源:早報 其實從上述條例來看,由於女子並沒有和丈夫分居,對方也沒有做出遺棄或者家庭暴力等行為,因此只能訴至法庭以「通姦」讓法院判定離婚。 但問題來了:
1、如果以通姦為理由提出離婚,必須要向法庭證明兩個條件:
a)原告必須證明被告犯有通姦罪
b)證明被告的不忠行為使得原告無法忍受與被告一起生活
雖然女子已經獲得了丈夫出軌的視頻,但視頻到底拍到了什麼樣的程度?有多實的實錘?是否真的能作為合法的證明被告通姦的證據?都是不確定的。
要知道,法庭上必須要有充分的證據證明,被告和第三方之間發生過性交,因此:普通的簡訊、電子郵件或者涉嫌第三方親密交流、牽手接吻等親密活動的證據,都不足以證明其有罪!
在這種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原告只能求助經驗豐富的離婚律師,幫助找出替代事實來支持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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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時間要快,6個月內必須申請離婚 一旦發現對方出軌就不能猶猶豫豫拖拖拉拉,如果在得到證據之後仍然能夠和被告一起生活,那麼法庭就判定---你沒有到「無法忍受」這段婚姻的地步。
這或許也是之前女方發現了男方出軌,卻沒有提出離婚的另一個原因——拖拉時間太久,從而使證據早就失效。

發現對方出軌的證據 圖源:網絡
3、必須已婚至少3年 即便原告在婚後幾個月內知道伴侶有通姦關係,也沒有辦法以「通姦罪名」提出離婚。
只有在非常特殊的情況下,法院才會准許婚姻持續少於三年的離婚。
4、就算通姦成立也拿不到好處 在新加坡通姦的被告一般來說不會自動受到法院的懲罰,但是如果原告一旦證明了被告是一名「慣犯」。
也就是說文中的這名妻子不僅拿出了這一次性交易的視頻證據,也提供了對方在婚姻中反反覆復出軌的證據,妻子可以讓男方支付所有的離婚費用,甚至出錢僱傭私家偵探進行取證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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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被證明反覆通姦的人,也可能會被法庭認為不適合照顧孩子,而在撫養權判定上有傾向。但這位女子有自己的工作,有能力撫養孩子,在這種情況下,大部分新加坡的案例中都會將孩子判定給母親。
針對這種跨國婚姻,弱勢的一方無需過度悲觀,新加坡其實向這類人也提供了福利保護!
新加坡對跨國婚姻中弱勢者的保護
成立了一站式社會和法律援助機構 2024年新加坡成立了為低收入跨國家庭提供一站式社會和法律援助,如果外籍配偶遇到了家庭糾紛或者變故,就可以尋找免費的律師服務、解決離婚、家庭暴力、移民相關的法律糾紛

圖源:早報
跨國籍家庭輔助中心(Transnational Family Care Centre)在2024年7月15日正式開幕,坐落在立達道(Delta Avenue)第5座組屋底層。
外籍配偶和家人所組成的跨國家庭,若至少有一成員是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就可申請中心的援助。
如果不是公民或永久居民,外籍配偶雖然無法申請法律援助局的援助。
但他們可以通過中心尋求社區律師的幫助,並申請加入普惠基金計劃(The Inclusive Fund, TIF),獲得長達12個月的經濟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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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的贍養費和撫養費糾紛有保障 眾所周知,新加坡的《婦女憲章》在離婚案件上會更傾向婦女一方,而主要的傾向其實集中在贍養費和子女撫養費這兩項。
贍養費需要確保在離婚後,女方的生活水平維持在(合理範圍內)與其婚姻存續期間相同的生活水平。 而子女撫養費,則是命令離婚後的父母必須每月為子女支付撫養費,法院會考慮孩子的基本生活費用,如食物、衣服、住宿、醫療費用和教育等,而費用可以月結或者一次性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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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其實這位女子並不用對未來太過擔憂,即便離婚了需要獨自帶著女兒生活,她也可以爭取向法庭多索取贍養費改善自己的生活,也可以用女兒的撫養費支付女兒的基本開支。
離婚後的房子也有解決的辦法 其實這位女子的擔憂主要來自對生活的焦慮,對於這種突發產生變故的家庭,有相當多的選項。
首先,的確組屋政策會主要服務於新加坡公民,但PR在特定情況下也是可以申請的。
租賃組屋是低收入離婚人士的最佳選擇。每月租金在26新幣-275新幣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