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二房東不退押金,此人叫周蕾,上海人,在新加坡高文這邊租了一套一層的洋樓,專門出租給中國過來讀書的孩子,一間房住2-4人,我當時帶著孩子去新加坡讀書,我和2個孩子租了一間房子,3個人3800新幣一個月,包星期一至星期五的早餐和晚餐,禮拜天的3餐,合同是簽一年,房東要求交2個月押金7600新幣,如果不租夠一年不退押金,我和2個孩子2017年6.22到新加坡,因為兒子英語不好,無法融入新加坡全英語上課,天天不上學,2017.10.3號我就帶著兒子回國了,(後面為了方面照顧女兒我帶著兒子在馬來西亞新山讀國際學校)獨留了女兒在新加坡讀書,女兒一個人繼續住那個房間,我還是按照3800新幣一個月交的房租,2017年11月時房東打電話給我,問我女兒還要住嗎?我說女兒要住的,她說:"你現在和兒子也不在這裡住了,女兒一個人住一間房太浪費,我就安排別的孩子進來和你女兒一起住,我一個月收孩子1600新幣一個月,這樣你可以省一些錢。"我說好,我們就達成一致了,後面房東就安排別的孩子和女兒一起住了,我女兒後面在周蕾那裡繼續住了一年,後面都是按每月1600新幣付房租。2018.11.21號女兒來到馬來西亞和我一起住,我和周蕾說退押金的事情,結果周蕾說我沒有完成合同,不能退我押金。我和兒子走後我沒有說不交3800新幣一個月的房租,女兒一個人住時房租也是按照3800新幣一個月交的,一直交到了12.22號,是周蕾自己打電話和我說安排別的孩子和我女兒一起住,一個月收1600新幣一個月,現在卻說我沒有完成合同。當時因為她要收新的孩子進來住,而她那裡已經沒有空的房了,所以她打電話過來說讓別的孩子和女兒一起住收我1600一個月我就說這樣挺好的,現在又是她說沒有完成合同不給退押金,7600新幣相當於38000人民幣了,我說讓周蕾退我3萬她也不退,沒有想到遇到如此黑心的人,我女兒還在新加坡時我發信息提前和她說押金的事情,(房租是付到2018.11月底,我女兒是11.21不住了的)她不說不退,等我女兒人走了我再次問周蕾要押金時她才說不退,見我人沒有在新加坡了,不好找她了,在國外又沒有什麼依靠,就打定主意不給我退這個錢,我上網一查,才發現在新加坡不退押金已經成慣例,我們陪讀媽媽在國外什麼都只有靠自己,卻還要防自己人騙自己,我在網絡上求助時,有清楚新加坡法律法規的人告訴我她的合同是沒有效用的,沒有英文版,沒有律師蓋章,沒有第三方人,這裡附上當時的租房合同,還有和她的聊天記錄,還有中介找她的聊天記錄,還有一些轉帳記錄,因為是去年的事情,還有一些轉款記錄正在查找,我只想拿回屬於我自己的錢,如果在這裡打擾到你們了我很抱歉,我一個人帶著孩子在國外讀書,被人騙了,現在只能依靠網絡力量幫助自己。實在抱歉。有了解新加坡法律的朋友,有知道我這種情況該去找新加坡那些部門的朋友麻煩告知一下。在這裡先謝謝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