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德士司機與保安人員發生誤會,見保安人員坐在德士引擎蓋上,還故意慢慢往前駛,導致保安人員右膝蓋受輕傷。女德士司機在認罪後,被判罰款3000元。
被告是44歲的吳艾芬(譯音),案發時是名德士司機,她面對一項魯莽行為危害他人安全的控狀。
據案情顯示,被告在去年6月16日傍晚5時50分至6時間,將德士開到萊佛士碼頭一號大廈(One Raffles Quay)的載客點(pick-up point)。
一名保安人員以為被告插隊,便站在德士前,示意被告把德士開走。
不過被告認為自己沒有插隊,堅持不肯離開,她見前方德士載了乘客離開後,打算往前駛。保安人員見狀,便跟著被告的德士,繼續站在德士前方,還將手放在德士引擎蓋上。
被告見保安人員不肯罷休,於是慢慢往前駛約10秒鐘,保安人員也不肯讓步,直接坐在擎蓋上約10秒鐘,直到德士與他的雙腳有接觸後,才閃到一邊去。
被告在停好德士後,下車質問保安人員,她在乘客搭上德士後才離開。
保安人員事後到陳篤生醫院接受治療,他右膝蓋受輕傷,拿了3天病假。
被告原本不認罪,但在案件開審前約一個月改變主意。控方在陳詞時表示,被告雖然與保安人員有誤會,但她身為一名德士司機,在開車時更應該謹慎。
律師代被告求情時說,被告沒有插隊,也給予保安人員以及對方僱主共520元賠償。律師也說被告需要開德士賺錢餬口,希望法官判她罰款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