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示意圖。(取自8視界新聞網)
(新加坡訊)獅城一家貨運代理公司因為濫用其他公司的識別號碼,被罰款3萬6000元。
《8視界新聞網》報道,新加坡關稅局發布文告說,這起案件同虛假申報出口到澳洲的香煙,與其他貨品的案件有關。
涉案公司共面對26項控狀,並對其中13項認罪。其餘13項控狀則交由法官量刑時一併考慮。
文告說,去年1月15日,關稅局在檢查從杜拜出口到澳洲,並在新加坡中轉的一批貨物時,發現涉案公司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使用了一家公司的識別號碼,為這批貨物申請4份准證,而且無法按要求出示出口提單。
新加坡關稅局通知澳洲當局,對方檢查後發現這批貨物實際上是超過1000萬根香煙,而非所申報的商品。
跟進調查也顯示,涉案公司於同年2月到3月出口的5批貨物中,為其中4批申請16份出口准證時,也使用了另一家公司的識別號碼,而且也沒有保留出口提單。這些貨物都被發現將香煙虛報為其他貨品。
調查發現,一名身在印度的不明人士聘用涉案公司,為這些香煙申請准證並提供運輸服務。不過,涉案公司在沒有確認對方提供的資料和貨品的情況下,就申請准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