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感化院發生霸凌案,16歲少年夥同其他兩人打到另一名少年全身淤青,之後逼他脫光衣服跳舞,甚至舔幾人的鞋子,還要他下跪求原諒,並拍下過程轉發。
16歲的被告面對九項控狀,控方以其中四項包括散播猥褻視頻、侮辱他人、牴觸防止騷擾法令以及蓄意傷人的控狀提控他,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由於被告及其他涉案人和受害人都未滿18歲,根據兒童與青少年法令,媒體不得報道他們的名字和資料。
根據案情,被告與同齡的受害人都住在感化院「新加坡男童宿舍」(Singapore Boys』 Hostel)內。兩人在去年7月19日已有過一次過節,當時被告攻擊受害人,受害人也告知宿舍職員自己被打。相隔兩天,7月21日早上6時40分左右,被告與他的一名朋友在宿舍外等受害人,一見面兩人就向受害人施壓,要他逃學。
受害人答應後,被告再叫來一名朋友,受害人接著跟著被告三人到榜鵝坊第302座的多層停車場四樓。
被告因不滿受害人之前向宿舍職員告發他,與受害人對峙。三人開始圍毆受害人,攻擊他的臉部、胸口和腳。
三人要受害人脫衣,受害人因害怕而照做,三人隨之繼續打他,之後還要求全裸的受害人跳舞。受害人被打以及裸舞時都被其中一人用手機拍下。
三人也要受害人舔他們的鞋子,還逼受害人向他們下跪求原諒,受害人只能照做。被告一行人走之前警告受害人,若報警的話他們就再打他一次。
被告離開後,受害人打電話通知級任老師,校方之後將受害人送到國大醫院,他之後留院接受治療。根據醫藥報告,受害人臉部和頭部有多處淤青,胸口感到疼痛。
法官下令讓控方準備緩刑報告,案件料下個月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