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又出房產新政了!
昨天(20日)起,新加坡政府修訂土地用途名單,商住兩用的私人發展項目將被歸納為住宅項目,這意味著外籍人士必須先獲得有關當局的批准,才能購買這類房產。
律政部和新加坡土地管理局聯合發表文告說,根據更新後的《住宅房地產法令》的非住宅房地產附表,商住兩用地帶將從非住宅房地產土地用途名單中刪除。這是因為這類項目主要是作為住宅用途,因此今後將被視為住宅房地產,並受《住宅房地產法令》規管。
還有另外七個土地用途加入附表中,包括商用地帶、商用白色地帶、保留地帶、特殊用途地帶等。

文告說,這是為了更好地反映有關法令為保障國人住宅用地的目的。進一步限制外國人購買本地房地產。
由於商住項目已經不被列入非住宅房地產附表,外籍人士和實體如果有意購買被劃為商住地帶的土地或房地產,將必須先獲得批准。
提交申請網址是:www.sla.gov.sg/ldau
已經擁有這類土地或房地產的外國人則無需獲得批准。不過,如果需要保留和重新發展有關房產或土地,就需按法律尋求批准。
此外,已經在這個月20日之前獲得賣家發出的選購權書,並在今年8月9日或之前行使選購權且沒有在這個月20日或之後修改選購權書內容的外籍人士,也無需事先獲得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