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新加坡陸續出台很多政策,涉及到工作準證申請、房產、教育、退休、公積金等等,這些細枝末節的變化,卻影響著全島594萬人的生活。
今年2月份後,新加坡有公布了這四個新政,不少與打工人密切相關!
1. 僱主不可強迫員工參與非工作活動
2. 3月起酒類場所須張貼買賣、飲用的時間段告示
3. 低收入家庭孩子領取獎學金的收入門檻提高
4. 將建造更多便民設施,讓老人生活得更好

新加坡人力部、全國職工總會和全國僱主聯合會在1月30日發布聯合文告,宣布加強勞資政公平僱傭指導原則(Tripartite Guidelines on Fair Employment Practices,簡稱TGFEP),增加額外五項原則,要求僱主和雇員在工作場所舉辦與工作無關的活動時應保持敏感。
新增的五項原則包括:
僱主在制定、推廣或實行與工作無關的活動、計劃和政策時,應對雇員的不同文化、價值觀和信仰保持敏感。對任何課題的支持都不應造成工作場所的霸凌、騷擾或歧視行為。
僱主應為員工提供安全的環境來提出他們的關切,包括適當的申訴處理程序。
此外,僱主應根據工作相關要求,評估員工的表現與升職等方面。
僱主不應要求或迫使員工參與與工作無關的活動、計劃和政策。員工不支持或不參與活動,也不應影響他們的就業結果。
如果發現僱主違規,雇員應該積極聯繫公平與良好僱傭聯盟(TAFEP)。
聯盟會將違規案件移交人力部,如經查證確實有違規表現有,人力部有權在僱主的工作證件申請上施加限制,這個措施將極大保證雇員的權益。

新加坡酒類場所必須張貼告示
持有1A、1B、2A、2B級酒牌的商家,如新加坡的酒吧、酒廊、咖啡店、卡拉OK等提供酒精飲料的場所,須在營業場所內顯眼處用英文清楚展示一個告示,內容必須包含以下兩點:
1. 顧客購買和飲用酒精飲料的時間
2. 在此時間段外買賣或飲用酒精飲料將觸犯法律
如果商家違反此規定最高被處以1萬新元罰金,如果顧客未在規定時段、規定場所內飲酒,將會面臨最高1000新幣罰款,重犯者將面臨最高2000新幣罰款,或3個月刑期,又或者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