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facebook看到這麼一條留言

幼兒培育署針對這一情況,也迅速做出反應!
他們規定送孩子到早期介入中心的家長應該完成完全疫苗接種。如果因特殊原因無法接種疫苗的家長,應該實現準備抗原快速檢測(ART),共同維護中心和孩子們的安全。
根據政府跨部門抗疫工作小組的規定:幼兒培育署強烈建議早期介入中心所有適合接種疫苗的職員,在今年10月1日之前完成疫苗接種。

現在要求陪同孩童進入早期介入中心的家長或看護人也應該完成疫苗接種,降低將病毒傳播給中心裡其他孩童風險。特別是在參加小組活動時,有可能接觸到其他孩童。
現在幼兒培育署表示需要為孩子營造「已經接種或經常檢測」的環境,保證孩子的健康成長。
家長質疑規定是否具歧視性
有一位家長在FACEBOOK上發表詢問社會及家庭發展部,質疑這個規定的目的和作用。
有早期介入中心要求陪同家長必須完成疫苗接種,這是否符合規定?
對於那些不能或者還未接種的家長,這是否是一種歧視?
萬一兩名家長都有疾病,是否應冒生命危險接種疫苗?
即使完成了疫苗接種,仍有可能感染和傳播冠狀病毒怎麼辦?
幼兒培育署則表示:本地的疫苗接種率雖然高,不過部分民眾如年長者、孩童和患有其他疾病的民眾都是比較脆弱的一群。
目前並沒有適合12歲以下孩童接種的疫苗,且病毒仍不斷變種中,所以與年幼孩童接觸的人群是否已接種疫苗至關重要。
現在已知完成疫苗接種者可降低傳播的風險,協助維護早期介入社區(early intervention (EI) )安全。
抗原檢測


疫苗接種
對於那些沒有接種疫苗或者不適合接種疫苗的家長,幼兒培育所也希望他們在進入早期介入中心前,可事先接受抗原快速檢測(ART)。
幼兒培育署希望各位家長能理解並給予配合,確保所有早期介入中心的安全,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