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31歲男子沒有工作,親戚不僅聘請他,還給他地方住,豈料「引狼入室」,男子數次性侵親戚繼子與兩個兒子,甚至教六歲的弟弟和八歲的哥哥互相性侵,法官判他坐牢40年,打鞭24下。
被告是新加坡男子,他共面對54項控狀,控方以包括強姦和性侵的其中7項罪名提控他,餘項控狀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新明日報》報導,案件昨早在高庭審理,被告認罪。為保護受害者,法官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會泄露受害者的資料,包括被告名字。
根據案情,被告在2020年8月和9月之間性侵一名男親戚的兩個兒子和一名繼子。

事發前,被告無業,他的母親於是向兩個受害人的父母求助,兩人聘請被告當送貨員,每個月付他500元薪水。兩人也讓被告在他們家過夜。
怎知被告卻伺機侵犯親戚的6歲繼子以及兩個分別8歲和9歲的兒子,包括讓三名受害人為他口交,以及數次雞姦6歲和8歲的受害者。
有一次被告在性侵兩人之後,甚至教6歲弟弟和8歲哥哥互相性侵對方。受害人的母親一次無意間看到被告光著下半身趴在6歲受害者身上,才驚覺兒子被侵犯並揭露此案。
法官昨天上午判被告坐牢40年,以及打鞭24下。
案情顯示,被告10年前就開始犯案,當時常在鄰里陪幾個少年踢球,狼爪伸向這些未滿14歲的少年。
2012年,被告跟著一名11歲的男孩到廁所,男孩小解時引起被告性慾,被告於是為男孩口交。
控方庭上陳詞時透露,被告從2012年開始犯案,間中有6個不同的受害者。
除了三名被他性侵的親戚,他也多次對踢球的玩伴下手,侵犯他們。
被告求情時說,他7歲時曾遭繼父性侵,但控方指他說法沒根據。
他透過律師說,自他從小父母就離異,他7歲時跟著母親住,並且多次遭繼父性侵。
對此,控方說,被告在接受心理衛生學院檢查時,並沒提出這一點,因此覺得他的說法沒有根據。
法官同意這一點,因此被告的說法並不能作為減輕罪責的理由。
法官下判時也說,根據心理衛生學院的報告,被告患有戀童障礙,對幼小的男童是個危險人物,因此下判時也把這一點考慮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