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衛生科學局(HSA)於4月6日(周一)通報,一名18歲少年Goh Shao Zhi Cornelius因涉嫌販售含etomidate成分的電子煙彈,在法庭被正式起訴。
據稱,Goh通過通訊平台Telegram發布廣告,向買家兜售這些特製煙彈。在接到線報後,HSA官員於周六突襲其住所,當場繳獲一支電子煙裝置、108枚煙彈,以及一包未繳稅香煙。
HSA表示,實驗室檢測已確認繳獲的煙彈中均含有etomidate成分,目前調查仍在持續進行中。
Goh是繼去年兩名青少年——一名18歲與一名17歲少年——之後,第三名因涉嫌販售etomidate電子煙彈而被起訴的青少年。
此案已延期至5月4日開庭。
HSA強調,對涉及電子煙與etomidate的違法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自2025年9月1日起實施的強化處罰框架規定,凡被定罪的進口商、銷售商與分銷商,最高可面臨20年監禁及最多15鞭鞭刑。
此外,從5月1日起,《煙草與電子煙管制法1993》將正式生效,etomidate及其衍生物將被列為「指定精神活性物質」,其處罰標準將與《濫用藥物法》看齊。
這意味著:進口商最高可判3至20年監禁,並處5至15鞭鞭刑;而供應商則面臨2至10年監禁及2至5鞭鞭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