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3月4日,大華銀行(UOB)成功獲得12.5萬新元(約合97,800美元)的誹謗賠償,被告為徐袁琛(Terry Xu Yuan Chen)及其創辦的台灣媒體公司 Miao Yi Infotech,後者是《在線公民》(The Online Citizen, TOC)的出版方。
UOB 曾起訴徐先生,指控其在一系列文章與社交媒體帖文中,捏造並傳播關於該銀行的財務醜聞、刑事不當行為及對客戶施壓等不實指控。徐先生此前因在另一起案件中誹謗內閣成員而被定罪,後移居台灣。
2025年3月27日,《在線公民》發布一篇題為《前執行長指控大華銀行脅迫、威脅與5億新元企業掠奪》的深度報道,並配發三篇Facebook貼文。該文聲稱,客戶楊記物流及其執行長許建全先生,被銀行「玩弄於股掌之中」,並稱此事件可能是新加坡有史以來「最大的金融醜聞」。文章進一步指控,楊記物流被迫接受年利率高達27%的可轉換債券,並在「脅迫與威脅」下簽署苛刻條款。
儘管UOB的律師在文章發布次日即發出正式索賠函,《在線公民》仍於後續繼續發表兩篇跟進文章,標題分別為《楊記物流:問題不在於它是否掙扎——而在於大華銀行接下來做了什麼》及其配套Facebook帖文。UOB認為,這些文章公然指控該行「蓄意破壞」楊記物流,其行為嚴重背離誠信、公平與信任原則。
2025年3月29日,《在線公民》再發布兩篇文章:《許建全的故事:為何只有TOC刊登它?》與《為何許建全無法親自起訴大華銀行——而選擇公開真相》。文中宣稱,TOC已對「UOB-楊記物流糾紛」完成深度揭露,並成為唯一完整呈現許建全立場的媒體平台,同時質疑為何包括受政府資助的SPH Media Trust旗下媒體在內的其他新聞機構對此事保持沉默。
《在線公民》在文中強調:「我們拒絕成為沉默的一環。我們核實事實、尋求法律意見,並做出出版決策——因為新聞業的使命,不是追求安全,而是在他人轉身時挺身而出。」
法院認定,徐先生與《在線公民》出版方確實構成對UOB的誹謗。被告未提交任何答辯意向通知,助理主簿 Vikram Rajaram 指出,這些誹謗性內容直擊銀行機構的核心聲譽——包括專業性、誠信與客戶信任,並通過網絡平台廣泛傳播,引發公眾負面評論,切實損害了UOB的公眾形象。
然而,法院亦指出,UOB未能充分證明被告存在「惡意」,也無法證實其明知指控內容虛假。助理主簿強調:「原告未能充分證明所涉陳述本身即為虛假——其唯一事實證人未實質性回應文章中提出的任何具體指控。例如,UOB未能清晰陳述其與楊記物流往來的真實經過。」
此外,法院指出,UOB未主動、實質性地與被告溝通以澄清事實,僅籠統斷言相關陳述「虛假且無根據」,卻未提供任何支持性文件或證據。
除12.5萬新元賠償金外,被告還需支付固定訴訟費用16,500新元及約1,500新元的雜費。
值得一提的是,徐先生目前還正面臨新加坡內政兼律政部長尚穆根與人力部長陳海良的誹謗訴訟,起因是其發表的一篇關於「優質地皮」(Good Class Bungalows)的文章。他已被裁定對誹謗行為負有責任,賠償金額尚待最終確定。
新加坡新聞頻道CNA已通過UOB律師團隊尋求官方聲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