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點錯相」,18歲少年無辜遭攻擊,頸部被酒瓶劃傷送院,三阿叔被判入獄。
被告是蔡德成(61歲)、許志明(58歲)和蔡德明(65歲),三人皆牴觸一項持危險武器蓄意傷人罪,前天認罪,分別被判入獄7個月、6個月和9個月。
《新明日報》早前報道,事件發生在去年3月10日晚上8時40分,地點是淡濱尼4道第802座組屋樓下。
案情顯示,被告三人當時都是同一公司的清潔工,蔡德成和許志明都是清潔工主管。

18歲少年被「點錯相」,無辜遭攻擊,事發地點是在淡濱尼4道第802座組屋樓下。
事發當天,三人在淡濱尼中心1第506座組屋咖啡店喝酒,當時許志明在電話上與一名清潔工起爭執,由於不滿對方工作散漫,打算終止他的工作,要求在地鐵站附近見面。
許志明也叫上該清潔工的直屬主管蔡德成,蔡德明剛好也在,所以三人一同前往。
蔡德成和蔡德明也不滿該清潔工的態度,兩人於是帶著空酒瓶,打算攻擊對方,此時三人也已經喝得醉醺醺。
清潔工在前往事發地點時,收到許志明多封語音訊息和電話,讓他快點到約定的地點,語音聽起來口齒不清,像是已經喝醉了。
當清潔工抵達時,他看見蔡德成和許志明走向他,前者的手放在包包里,清潔工害怕之下馬上躲開,隨後又看到蔡德明拿著酒瓶走來,但突然間又掉頭走向另外兩人。
被告三人當時已經喝醉,隨後誤把一名18歲少年當做清潔工,進而攻擊對方,清潔工不想介入,因而離開現場。
庭上公開了事發視頻,少年獨自走在路上,許志明先抓住對方脖子,蔡德成砸了酒瓶就要捅向少年,所幸後者成功掙脫,躲避了蔡德成的攻擊,這時許志明也跌倒在地。
蔡德明聽見聲響後,從廁所出來,砸了酒瓶就捅向少年頸部,當時有一名38歲好心男見狀,當下出面制止。
少年被診斷兩處撕裂傷,右背側也有擦傷,手術後住院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