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查看CEA的公共登記冊網站,可了解經紀最近有哪些地區完成了多少交易,經驗和可靠性是否足夠。(檔案照片)
作者:傅麗雲
阿美和兩個同鄉,通過房地產經紀大華,租下一個三房式組屋單位。大華給了阿美一個銀行帳號,說是屋主的戶頭,要她把租金轉入該戶頭。兩個月後,屋主上門跟阿美追討租金,阿美才知戶頭是大華的,於是向房地產代理理事會(Council for Estate Agencies,簡稱CEA)投訴。
CEA是附屬新加坡國家發展部的法定機構,負責監管房地產代理公司和經紀。近年來,它接到哪些投訴?有多少代理公司和經紀被紀律委員會調查,或因牴觸房地產代理法令而被控上法庭?
本期《說法識法》,CEA將談及聘請經紀處理房屋事宜時該注意的事項、違例個案,以及執法的挑戰。
聘請房地產經紀處理房屋事宜,除了查看經紀背景,在進行房地產交易時,也應採用標準的模板合約,保障自己的利益。
CEA上載到網站(cea.gov.sg)的八種合約模板,就包括買家和屋主的買賣合約、租戶和屋主的租約,以及指定經紀的買賣合約和租約。
CEA發言人回答《聯合早報》的詢問時說:「簽署CEA制定的房地產機構合約,裡頭闡明經紀的職責、同意的佣金額,以及經紀必須申報是否有利益衝突。」
發言人也說,在經紀未開始提供服務前,客戶應先討論雙方同意的佣金額。
「佣金沒有固定,你能自由議價,澄清佣金是否包含消費稅。要確定經紀只代表你,在同個交易中,經紀不能同時代表買方和賣方,或同時代表要出租房子的屋主和租戶。」
發言人也提醒,不論是買賣或租賃交易,經紀都不能持有交易款項。
房地產代理公司和經紀必須持CEA的認證或執照才能從事代理工作。
CEA的最新數據顯示,截至本月1日,本地有3萬2414名註冊的房屋經紀,以及1102個房地產代理公司。
為了協助客戶在聘請房地產經紀時更好地做出知情選擇,CEA於去年9月就推出完整的房地產經紀交易記錄。
發言人促請客戶在聘請房地產經紀前,最好先上公共登記冊網站(CEA Public Register),查看經紀和所屬的房地產代理公司是否有註冊,以及該經紀過去兩年的交易記錄。
所謂的交易資料,就包括交易完成日期、房地產地點,以及經紀在交易中代表買方或賣方。
代理公司和經紀的執照或認證有效期,以及他們近兩年內所受到的紀律處分,也列在網站上。
如此一來,客戶將更了解經紀對哪些地點和房地產有近期的交易經驗,助客戶尋找最合適且可靠的代理人,不只可提升客戶信心,也能提高行業的專業素質。
CEA獲房地產代理法令(Estate Agents Act)授權,負起監管房地產代理公司和經紀的工作。
一旦發現違例事件,CEA可通過紀律調查委員會給予懲治,或把嚴重的個案提控上庭。
成立的11年多來,它也致力於提升房地產代理的專業水平,並通過公共教育計劃,保障客戶的利益。
CEA嚴正看待投訴事件
2016年至2020年,CEA紀律委員會處理90起個案,而法庭這四年審理的案件則有54起。
CEA說,它嚴厲看待投訴事件,也會就違反房地產代理法令和條例的個案採取制裁行動,以維護行業的專業性。
這些行動包括將違法的經紀控上法庭,也向被紀委會裁定違反專業條規的經紀,採取執法行動。
另外,CEA的數據顯示,服務相關的投訴(包括不準時、沒按預約日出現、溝通差和無禮),從2018年的390起,增至2020年的422起。
不過,交易時不遵從條例和程序(經紀未經註冊、沒慎重處理交易、持有交易金等),以及涉及廣告和傳單(廣告信息不準確,不當分派傳單等)的投訴,則有下跌趨勢。
不守條例和程序的從2018年的142起,跌至2020年的104起。涉及廣告和傳單的則從2018年的262起,跌至2020年的223起。
執法行動具挑戰
一些客戶投訴經紀,卻無法提供足夠證據,當局難單憑無法證實的口頭指責採取執法行動。
針對執法時碰到的挑戰,CEA發言人舉上述例子說,要CEA徹底調查投訴,例如經紀給予錯誤意見或錯誤陳述事實,客戶都必須提供足夠的證據。
「無論如何,一旦接到這類投訴,我們都會通知被投訴經紀任職的房地產代理公司,請它們處理好投訴。」
發言人說,跟上科技步伐是另一執法的挑戰。
「疫情改變了房地產業的運作,而科技在這行業的調整和適應轉變方面,扮演了重要角色。
「更多經紀使用新方法,比如虛擬看屋,安排webinar和虛擬房地產展等。
「房地產代理運作的轉變,執法工作因此也必須跟上步伐。」
四個典型違例個案
個案一:無照處理房地產交易
沙基爾汗(Shakir Khan)被控欺騙和偽造罪後,從2006年潛逃。2011年,他當起無照房地產經紀。
CEA與警方合力逮捕他。除了原有的刑事罪狀,他也被加控牴觸CEA條例。
沙基爾汗承認違反CEA條例,被判罰款2萬3000元,或以坐牢11周代替。
個案二:拒絕與聯合代理(co-broke)經紀 共享佣金
代表賣方的孔碧燕,在完成房地產交易後,拒絕與代表買家的經紀分享佣金。
CEA紀委會弔銷她的執照六個月,並罰款1萬2000元。
個案三:做出有違客戶利益的事
代表買方的吳平川,因為做出有損客戶利益的事,並且沒通知客戶另一出價,結果受到制裁。
吳平川背著客戶,私下向公寓賣家出價,也沒通知客戶賣家的另一出價。
他想跟賣家索取3%的佣金,結果遭賣家拒絕後,就叫他所代表的買家不要買該公寓單位。
CEA紀委會弔銷他的執照12個月,令他罰款3萬元。
個案四:持有交易款項
陳財勝在兩次組屋房間出租的交易中,同時代表屋主和租戶,結果牴觸兩項雙重代表的罪名。
他也在其中一個出租交易中,因為持有交易的金錢而被判罪成。他最終判罰款1萬2500元,或以坐牢10周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