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兩名新加坡部長在贏得一場誹謗訴訟後,被高等法院判決獲得總計近50萬新元的損害賠償金。法院認定,彭博社(Bloomberg)及其一名記者在近兩年前發表的一篇文章中對兩名部長進行了誹謗。
此次訴訟由內政部長尚穆加南(K Shanmugam)和人力部長陳細林(Tan See Leng)共同發起,被告為這家美國出版機構及其記者 Low De Wei。爭議焦點是一篇題為《新加坡豪宅交易日益秘而不宣》的文章。
該報道於2024年12月12日發表,探討了新加坡頂級豪宅(GCBs)的交易情況,並指稱此類房產交易缺乏公開可查的記錄。文中還提及了尚穆加南先生和陳博士購買的私人房產。
在周二(7月14日)發布的判決中,法官 Audrey Lim 裁定該文章構成誹謗。她認為,文章暗示這兩位部長故意通過特定的房產交易結構來規避監管,從而傳達了誹謗性含義。
法官 Lim 在書面判決中指出:「如果指控一個人故意設計房產交易以逃避可能的洗錢審查,這顯然會降低他在社會理性成員心中的評價。」
法官進一步得出結論,該文章的「自然且常規的含義」是,部長們「利用缺乏制衡或披露要求的漏洞,以不透明的方式進行房產交易」,且這樣做是為了掩蓋交易並規避審查,包括可能的洗錢調查。
法官 Lim 認為這些指控極其嚴重,並表示:「這些指控直接攻擊了原告的個人誠信、品格和職業聲譽。因此,這是判定較高賠償金額的一個考量因素。」
法院最終判定每位部長獲得 23 萬新元的損害賠償金,總計 46 萬新元。兩名部長隨後表示,他們計劃將這筆款項捐給慈善機構。
作為文章的出版方,彭博社與作者 Low 先生被判定對此次誹謗承擔共同責任,需共同支付法院判決的全部賠償金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