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示意圖。圖:iStock
楊厝港一對鄰居交惡好幾年,結果在一次對峙中,因為出現誤會,其中一方以為對方出手打人,竟揮鏈鎖來「還擊」,打中對方頭部和上背部。該名鄰居之後承認蓄意傷人罪,被法庭判處罰款。
案件發生在去年6月12日,66歲的被告Chang Weng Yew昨天(21日)承認一項蓄意傷人罪,法官判處有關條文最高罰款5000元。
被告和47歲受害者Toh Say Woon交惡一段時間。受害者在2019年遷入被告居住的楊厝港組屋,成為被告鄰居。兩人經常為了使用公共走廊和空間問題吵架,不時向警方求助。
兩人不滿對方將個人物品,例如腳踏車和梯子放在公共走廊。被告和受害者曾被國家法院轉介社區調解中心進行調解。
案發當天上午10點,受害者在公共走廊外面站在梯子上抹窗。由於被告的腳踏車放在他家門口,便把腳踏車移到被告家門口。
被告回來後,看見腳踏車擋在門口,無法入屋,便移動腳踏車。不料,卻意外撞到梯子。受害者於是罵被告,並向被告比手勢。當時,受害者手上拿著一塊濕布,結果水濺到了被告。
被告誤以為受害者在攻擊他,順手拿起放在腳踏車籃子裡的鏈鎖,然後揮向受害者,打中受害者的頭部和上背部。
受害者爬下梯子,與被告保持距離。他的額頭流血,血液濺在走廊上。受害者過後被送入醫院,根據醫藥報告,他的頭部有撕裂傷及右背表皮擦傷。
控方促判有關條文最高罰款5000元,控方指,本案涉及鄰居糾紛,雙方因使用公共走廊引發糾紛。
控方說,被告和受害者應學習如何友好地解決分歧,不應訴諸武力。被告應向有關當局求助解決問題。控方希望被告和受害者學習如何和睦共處。
律師求判罰款不要超過2500元,律師求情說,被告和受害者交惡一段時間,被告並不是一個暴力的人,他並沒有預謀傷害受害者。他事後賠償受害者。被告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