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3日訊)爬出組屋13樓走廊,踩著牆沿走到廁所外,然後拆下百葉玻璃窗,蜘蛛賊有驚無險潛入屋,不料卻驚動屋子裡的住客,倉皇之下二度冒死爬出窗口逃,到頭來只偷得三片百葉窗玻璃。
這起破門行竊案發生在本月4日早上7時55分左右,地點是義順一帶的組屋區。遭破門的單位在13樓,是該座組屋最高的樓層。
記者日前走訪現場了解情況,同層一名不願具名的女居民受訪時說,事發後警方拿著一張照片,沿家挨戶問居民是否見過照片中的男子。
據她形容,照片看似電眼拍到的畫面,照片中的男子年約20多歲,身材瘦削,身穿T恤和短褲,沒有戴口罩或帽子。
「我沒有看過男子,相信不是該座組屋的居民。」

女居民說,她事後從其他居民那兒獲知,原來是鄰居家進賊,照片中的男子相信就是嫌犯,據悉他的涉案過程十分驚險,她形容對方簡直是「不怕死」。
據她所知,男子是從13樓的走廊翻牆爬出去,身體懸空踩著狹窄的窗沿,來到廚房窗口,發現窗口鎖住,竟然再攀爬到廁所的位置,冒險將廁所上方的3片百葉窗,一片片拆下來,然後竄進廁所的小窗口,爬進單位內,稍不留神隨時跌個粉身碎骨。
據《聯合晚報》記者現場觀察,走廊牆壁有多個黑色手掌印,相信就是男子當時扶牆時留下的。廁所的小窗口相當狹小,只有身材瘦小的人才擠得進去。
據悉,男子玩命潛入單位後,懷疑是在客廳翻箱倒櫃時,發出聲響驚醒裡面在住戶,打開房門查看。男子相信是聽到開門聲,急忙不動神色溜進廚房,打開廚房的窗戶,再沿著窗沿爬到走廊逃跑。據知男子懸在13樓窗沿這一幕,剛好被住戶看到,立即報警。
事發後,住戶發現廁所小窗口的三片百葉窗不見,相信男子行跡敗露後,帶著百葉窗逃跑。
涉案男子被控上國家法院
涉案的男子在破門行竊的罪名下,被控上國家法院。
被告是27歲廖志恩(譯音),被控在8月4日上午7時55分左右,拆下組屋13樓單位廁所的百葉窗,破門潛入單位內。
根據刑事法典第451項條文,破門行竊罪名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高達10年和罰款。
圖:聯合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