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建屋發展局和市區重建局昨天(12月20日)發布聯合公告,2024年1月22日至2026年12月31日之間,組屋和私宅的出租條例將暫時放寬,較大型單位可出租給最多八名租戶。
具體來說:
1.四房式及更大型組屋單位的住戶人數頂限,從目前最多六人增加至八人(來自不同家庭單位);
2.面積相當於四房式及更大型單位的建屋局店鋪住戶人數頂限也同樣增至八人。
3.私宅方面,放寬90平方米及以上的單位住戶人數頂限,也同樣增至八人。
4.其他房型單位的住戶人數頂限維持不變。
要出租整間單位或個別臥室的組屋屋主,以及商業店屋的租戶仍須事先獲得建屋局批准,才能出租單位。私宅屋主則須向市建局登記。
延伸新聞: 新加坡市區重建局(URA)2017年起規定,本地私宅租客以六人為限。除非租戶是一家人、幫傭或護理人員。
建屋發展局(HDB)2018年起規定,三房式及更大組屋只能租給最多六名租戶,一房和二房式組屋則維持在最多四名租戶。此外,屋主合住的情況要注意,6人是房屋內居住的總人數!也就是說,如果屋內本身一家四口,那最多只能租給2個租客,以此類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