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位網友在新加坡眼APP上求助:自己是SP(S Pass)准證,丈夫是EP(Employment Pass)准證,懷孕後將來能否在新加坡生產?
針對這個問題,網友們議論紛紛:
根據查證,持有SP准證的女性確實可以在新加坡生孩子,並且可以讓你的僱主為你在新加坡出生的孩子申請家屬准證(Dependent Pass),具體流程如下:
1.嬰兒出生後,醫院會給你一份來自ICA的活產通知書(Notification of Live Birth)和諮詢說明書(Advisory Note)。你需要在兩周內使用這些文件為新生兒登記出生證明。這份諮詢說明書也是一份特別通行證(Special Pass),可以讓新生兒在新加坡合法停留42天(6周)。在此期間,你需要通過大使館或高級專員公署為新生兒辦理護照。
2.護照辦理好之後,你可以讓你的僱主在網上通過myMOM網站為新生兒申請家屬准證(Dependent Pass)。大多數情況下3周內就能得到結果。
申請家屬准證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持有EP或SP准證
2.最低固定月薪為6000新元
3.由新加坡註冊公司(通常是你的僱主)贊助
如果因特殊情況導致新生兒的護照在申請家屬准證前未能辦理好,你的僱主需要通過人力部網站上傳以下資料,以便為新生兒申請家屬准證:
1.新生兒的出生證明
2.大使館證明你已為新生兒申請了護照的信函
注意:
1.只有得到人力部的預先批准,才能進行家屬簽證申請
2.預先批准的正常處理時間為3個工作日
3.在此情況下,請記得為新生兒延長特別通行證的時效(提前7天)
所需資料如下:
1.預約信(申請/延長特別通行證需預約)
2.父母雙方的EP或SP原件
3.新生兒的出生證明複印件
4.ICA的諮詢說明書複印件
5.大使館或高級專員公署證明你已為新生兒申請了護照的信函
6.一份完整的家屬准證申請副本
3.如果新生兒的家屬准證申請不成功,你需要:
確保新生兒在特別通行證到期前離開新加坡。人力部將不批准特殊通行證的延期或前往ICA大樓四樓訪客服務中心,向ICA申請探訪准證。
需要額外提到的是,持有WP准證的女性是不允許在新加坡懷孕或生產的,除非她們合法嫁給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或者她們的特殊情況已經得到當局批准。否則,人力部有權撤銷她們的工作準證。一旦被撤銷工作準證,其僱主不需要賠償解僱金或補償產假福利,而她們上訴爭取賠償成功的可能性也會是很渺茫的。
以上相關規定詳見《聘用外籍勞工法令》(第91A章)第四章第7條:

人力部也在其官網上清楚闡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