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稱跨族戀愛是「禁忌」、「沒華族父母會接受女兒這麼做」,義安理工學院前講師當街辱罵異族情侶,並對宗教作出不當評論,昨早被判坐牢5周罰款6000元。
現年61歲的陳文利(音譯)共面對4項牴觸刑事法典第298條文的控狀,以及一項牴觸影片法令的罪狀。
根據案情,2021年6月5日晚上,26歲的信德族(Sindhi,巴基斯坦四大民族之一)男子戴夫.帕賈實(自僱人士)和27歲華族女友在走往烏節路一處停車場時,剛好和被告擦肩而過。
被告說了句:「印族男人和華族女子,真丟臉。」

被告陳文利。(檔案照)
戴夫聽聞後,質問被告,兩人當街爭論,過程被帕賈實的女友拍下放上網。
主控官建議判被告4周監刑及罰款。辯方則希望法官考慮讓被告接受社區刑罰。
法官下判時說,看了視頻後,他同意主控官的說法,指出有數個加重刑罰的因素。
首先,被告突然對著異族情侶表述自己對異族戀情的不滿,還說跨族戀情是「禁忌」,「具獵捕性質」等。再來,被告當眾承認自己種族歧視,指戴夫「擾亂」種族,還指責華族女子丟父母的臉、也丟他的臉。最後,戴夫試圖離開時,被告還繼續追著他理論。
法官認為,被告所發表的言語,都極度具有挑釁及分化成分,可引發種族之間的仇恨,以及破壞新加坡多年來努力維持的種族和諧。
法官說,被告明顯知道戴夫的女友在拍視頻,仍繼續說出種族歧視以及傷人的評論。
法官說,他無法無視受害人所感受到的羞辱及傷害,以及被告的言論令網民所感到的不安,被告的行為明顯已造成種族關係更廣的負面影響。
被告代表律師曾在求情時說,被告因反對女兒談異族戀,心生嫌隙,事發時見異族情侶才會情緒波動,但也未施暴或爆粗口。
法官認為,被告不該因為已成年的女兒和另一種族的男子戀愛以及離家出走,進而攻擊兩名受害人,說出傷害他們的言語。
綜合上述論點,法官堅定地認為必須給予監刑以儆效尤。考慮到被告已對受害人做出公開道歉,接受治療改造自己,加上是初犯,法官最終判被告坐牢5周以及罰款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