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國會復會,一起來劃重點吧!
14億元國民補貼
本地通貨膨脹壓力居高不下,政府進一步為定心與援助配套(Assurance Package)填補14億元,協助本地家庭抵消額外的消費稅開支,配套總額達約80億元
這樣做的目的是確保通過配套繼續為大部分新加坡家庭抵消至少五年的額外消費稅開支,低收入家庭可抵消至少十年。

政府上個月中宣布再撥款15億元,協助本地家庭應對不斷攀升的通貨膨脹,為所有新加坡人減緩消費稅上調帶來的衝擊。
房地產現狀
新加坡本地的房地產一直呈熱門趨勢,即使有了防控措施,也還是難以抑制購產的需求。
屋契回購計劃
自2009年推出以來,共有約9200戶家庭加入屋契回購計劃。
這項計劃通過讓年長組屋屋主把部分屋契售給政府,確保他們有充足的退休金。他們可在退休後繼續住在自己的組屋,並獲得一筆收入。
屋契回購計劃剛推出時,只有三房式或更小房型的屋主可加入。這項計劃目前已擴大涵蓋所有組屋房型,包括五房式組屋及更大房型。

從2020年4月起,參與屋契回購計劃屋主所獲的現金花紅也提高50%,三房式及更小房型為3萬元、四房式組屋為1萬5000元,五房式及更大房型則可獲7500元花紅。
組屋or公寓?
截至今年10月,約3%的政府組屋屋主同時擁有至少一套私人住宅。其中,約45%的屋主將整個組屋單位出租,沒有自住。
同時擁有政府組屋和私人住宅單位的屋主比率在過去三年下跌0.3個百分點。另外,有4%的組屋屋主出租至少一個房間。
組屋達最低居住年限的新加坡公民家庭,無需售出單位,便可購買私人住宅。目前公民買第二套房屋的買方印花稅(ABSD)是17%。
離婚後買房
從2019年至2021年,約1萬2800名離婚者獨自或和子女聯名購買轉售組屋,或申購新組屋單位。
這些購買新居的離婚者中,六成是女性,約七成在50歲以下。

無法負擔購買組屋的離婚者可考慮租屋或和親戚朋友同住。若沒有其他住屋選項及家人的協助,他們也可向當局申請租賃組屋。
從2019年至2021年間,建屋局批准2800份離婚者的租賃組屋申請。
國有土地
政府將更嚴厲懲罰在國有土地進行的違例行為,罰款頂限提高至5萬元,定罪後持續違法也會每日罰款。使用車輛非法傾倒垃圾如果再犯,最高可判罰10萬元。
衛生部兼律政部高級政務次長拉哈尤在國會為國有土地保護法案(State Lands Protection Bill)提出一讀,加強對國有土地上違例行為的懲罰和執法權限。
法案一旦通過,將取代現有的國有土地非法侵占法令。
土管局每年處理約180起國有土地違例案件,常見違例行為包括在國有土地上搭建有蓋戶外展區、增建有地住宅圍牆、搭棚種菜,及非法傾倒建築垃圾。

現有法令列明違例行為可判罰款不超過5000元,監禁長達六個月,或兩者兼施。新提呈的法案將罰款金額提高至5萬元,違例者同樣可面對長達六個月的監禁,或兩者兼施。
定罪後若持續違法,違例者也會面對每日500元的罰款。使用車輛非法傾倒垃圾如果再犯,可判罰款最多10萬元,監禁長達12個月,或兩者兼施。
法庭也可勒令違例者就所移除的國有土地物質價值、拆除違建裝置費用,及公用事業局或電力和煤氣持牌者因法庭停供令而承擔的費用作出賠償。

此外,執法人員無須經由法庭程序申請驅逐令,而是可以直接向違例者發出違規通告,要求停止違例行為,如離開國有土地範圍,或拆除違建裝置。
法案對現有條例做出的其他更新包括,規定廢棄至少三年的土地,在憲報刊載三個月內如果無人認領,便充歸國有。現有條例的認領窗口是六個月。
死刑
近年來,屢次有死囚選擇在行刑前最後一刻,通過律師向終審法院提出各種毫無理據的申請,企圖拖延正法時間。
由於這類的申請越來越頻密,律政部在國會對死囚上訴後的後續申請法案(post-appeal applications in capital cases bill)提呈一讀,闡明死囚在上訴遭駁回後,若要繼續提出申請所應遵守的程序。
根據律政部和內政部發的聯合文告解釋,透過新法案,只有最高法院上訴庭能夠審理這類申請,以及決定是否暫緩行刑。死囚在上訴案結束後,若要繼續做出申請,需要先徵求上訴庭同意,並解釋提出申請的原因,以及為何沒有在更早的時候申請。
上訴庭在決定是否同意讓死囚繼續提出申請時,可以由一名法官在無須開庭聆訊的情況下,使用司法權力自行決定。
同時,上訴庭能夠自行裁決,或對主控官或總檢察長的申請聆訊後,決定死囚或其律師是否濫用司法程序,或通過濫用司法程序企圖延遲行刑。

新法案也列明,只有在四種情況下,死囚得以暫緩死刑,即總統下達暫緩令、上訴庭批准暫緩行刑、死囚已取得上訴庭同意提出申請,或者是死囚按照新法令的程序,向上訴庭申請,並已通知新加坡監獄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