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為跨國詐騙集團洗錢 在馬國落網的本地男子被控

高等法庭
圖: 今日報
本地一名33歲男子涉嫌為跨國詐騙集團洗錢,被控上法庭。
33歲的被告穆罕默·德塔米茲·塔希爾 (Muhammad Tarmidzi Tahir) 這個月初在馬來西亞落網,並被引渡回新。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被告前天(18日)被控五項罪名,包括開設新銀行戶頭供犯罪用途、泄露網上銀行登錄信息以及將銀行戶頭交給犯罪集團使用等指控。
他目前還押接受調查,並會在下周再次出庭。
我國警方較早前發表的文告說,新馬警方今年7月以來,共享了同多起詐騙案相關的情報和信息,最終鎖定一個在柔佛州活動的犯罪集團洗錢小組。馬國執法人員上星期一(7日)突擊搜查柔佛一個公寓單位時逮捕被告,他在(17日)被引渡回我國。
初步調查顯示,被告通過Telegram、Facebook等通訊或社交平台,找人提供銀行帳號,並利用這些帳號接收詐騙所得,然後進行洗錢活動。這些詐騙案包括投資、求職、借貸、冒充朋友或政府官員等,超過50名受害人共損失的金額超過37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