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將於2026年10月16日對兩名馬來西亞籍男子(分別為19歲和27歲),以及於10月17日對兩名新加坡籍男子(分別為19歲和20歲)提起訴訟,指控他們代表跨國詐騙集團參與洗錢活動。
2026年10月14日,警方接獲情報,一名27歲的馬來西亞籍男子在詐騙集團的指示下進入新加坡,向詐騙受害者收取現金和金條。網絡犯罪指揮部、警務行動指揮中心、兀蘭警察分局以及移民與關卡局(ICA)迅速展開聯合行動。通過後續調查,警員發現另一名19歲的馬來西亞籍男子同樣在新加坡境內,並向受害者收取了黃金和珠寶。兩名男子隨後被逮捕。
在這次長達16小時的行動中,警員還揭露並摧毀了一個支持該詐騙集團的本地洗錢網絡。兩名新加坡籍男子(分別為19歲和20歲)因涉案被捕,他們負責從「錢騾」處收取現金和貴重物品,並在犯罪網絡內部進行傳遞。
初步調查顯示,這四個人共計為新加坡受害者洗錢至少30萬新元。
這四名男子將根據《1992年貪污、藥物販運及其他嚴重罪行(沒收利益)法案》第51條,被控協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
警方對任何參與詐騙的人員採取嚴厲立場,犯罪者將依法處理。詐騙集團的成員或招募者將面臨至少6鞭、最高24鞭的強制性鞭刑。而通過洗錢協助詐騙者的「錢騾」,則可能面臨最高12鞭的酌情鞭刑,這包括上述法案中的某些洗錢罪行。
警方提醒公眾,任何被發現與此類犯罪有關的人都將承擔法律責任。根據「帳戶限制框架」(Facility Restriction Framework),涉及錢騾相關犯罪的人員——無論是在調查中被評估為有風險,還是已被警告、處以罰款、起訴或定罪——都可能面臨銀行服務和手機線路訂閱的限制,以防止其進一步協助詐騙。
警方提醒公眾:
切勿將現金、珠寶或其他貴重物品轉交給陌生人;
切勿將金錢或貴重物品留在指定地點供人領取;
切勿與任何人共享螢幕或透露登錄憑據。
新加坡政府官員絕不會:
要求您轉帳、提供名表、黃金或加密貨幣;
要求您提供銀行登錄詳情;
指示您從未經驗證的來源安裝移動應用程式;
將您的電話轉接給警察或其他政府官員。
欲了解更多關於詐騙的信息,公眾可訪問 www.scamshield.gov.sg 或撥打 ScamShield 熱線 1799。任何掌握此類詐騙信息的人可撥打警方熱線 1800-255-0000 或在 www.police.gov.sg/i-witness 在線提交信息。所有信息將嚴格保密。
部分沒收物品照片


新加坡警察部隊 公共事務部 2026年10月15日 @ 晚上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