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經商,哪怕沒有請員工,也需要了解基本的公司運營小知識。這就跟著智霖姐來了解新加坡公司評估通知書(Notice ofAssessment, NOA)是什麼!
新加坡公司評估通知書
· 審計長發布評估通知書,通常伴隨稅務計算或信函來解釋稅務調整
· 如果納稅人不同意NOA,可提出異議
· 無論是否同意NOA,公司都必須在收到NOA的一個月內繳納稅款
異議
如對NOA有異議,公司須在收到NOA的兩個月內提出異議
審理
· 稅務局會在收到納稅人完整信息之日起6個月內審查並答覆其對稅務爭議的裁決
· 納稅人可在收到答覆之日的3個月內決定是否接受稅務局的裁決
· 如果糾紛未解決,稅務局將發布「拒絕修改通知書」
上訴
· 一旦發出「拒絕修改通知書」,納稅人可以選擇:
o 放棄異議
o 向所得稅審查會員會、高等法院或上訴法院(按照指定的順序)提出上訴
o 如果納稅人選擇向所得稅委員會上訴,其應在收到「拒絕修改通知書」的30天之內提交上訴通知書
定案
· 在下列情況下,評估可以達成最終的定案:
o 納稅人已經做出評估並達成一致
o 在法定期限內沒有提出有效的反對意見
o 在法定期限內沒有向所得稅審查會員會或高等法院提出上訴通知
o 上訴結果認可評估結果
納稅人在提出異議時應提供以下信息:
· 評估年份(YA)
· 反對項目的描述
· 反對的項目的收入額或扣除額
· 理由來解釋為什麼應該允許扣除/津貼/減免
· 收入不應納稅的原因
· 證明文件
自願披露計劃(Voluntary DisclosureProgramme, VDP)
如果公司在稅務申報中發現錯誤,可通過自願披露計劃進行報備。自願披露計劃旨在鼓勵納稅人在稅務申報過程中主動糾正錯誤,並正確處理稅務事宜,從而減少相應的處罰。此計劃適用於:
· 個人所得稅
· 公司所得稅
· 消費稅
· 預扣稅
· 印花稅
合格條件:
· 自願披露必須及時、準確、完整並且由納稅人自發的
· 與稅務局合作,糾正錯誤
· 與稅務局安排並支付額外的稅收和罰款(如有),同時遵守這種安排直到所有付款全部還清
自願披露計劃可減少罰款
自願披露的時間
罰款
法定申報日期起1年內
沒有罰款
法定申報日期起1年以上
減少罰款:
· 每年所得稅的5%
· 消費稅和預扣稅5%的比例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