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病人指控家庭醫生強姦案續審,據泌尿科醫生說,被告Wee Teong Boo有勃起功能障礙,在四級勃起硬度評分中只有一級,也是最低的一級。
作為辯方證人的泌尿科醫生Peter Lim供證說,在沒有使用治療勃起障礙藥物Caverject(一種用來測試被告勃起功能的藥物)的情況下,被告是非常難勃起的。
「如果沒有Caverject的幫助,被告想插入任何東西是極度困難的。」他也補充,如果沒有藥物,被告是處在「鬆弛狀態」。
Peter Lim醫生也在庭上說,在被告所涉嫌犯案的六天後,也就是2016年1月5日,被告曾來向他求診,投訴過去三年都面對難勃起和排尿困難的問題。他當時曾問被告的陽具勃起堅挺度時,被告指四級中達第三級。
在陽具勃起硬度四級評分中,一級為陽具增大但不硬,而最高的第四級則是完全勃起和堅挺。第三級意味著陰莖達到足以插入的硬度,但未完全堅挺。
Peter Lim也在庭上解釋,會造成的勃起功能障礙的因素有五個,分別是心理、動脈性(血液流入器官),靜脈性(靜脈相關),內分泌(激素)和神經源性(神經相關)問題。
被告之後一共接受了三次測試,以檢驗其陽具堅挺度。第一次是Peter Lim要求被告進行的,結果顯示被告的勃起功能障礙,不是如他初步所懷疑由動脈性或靜脈性因素所造成。
根據Peter Lim,被告在首次求診時顯示出有荷爾蒙性勃起障礙的跡象,而他之後也在2016年1月13日也就此問題為被告治療。
不過被告同年4月在樟宜綜合醫院進行的第二次檢測,卻顯示不同的檢測結果。第二次檢測也是警方查案程序的一部分。
Peter Lim一直到今年6月6日,才知道被告進行了第二次測試,他跟著指示被告接受第三次的勃起功能障礙檢測。
同之前兩次由放射科醫生進行的測試不同,第三次測試是由機器所進行的客觀檢測,最終證實Peter Lim所推測,除了早前的荷爾蒙性勃起功能障礙,被告的勃起功能障礙也是動脈和靜脈性問題所造成的。
而最新一次的檢測也顯示,被告的陽具堅挺度為第一級,也就是最低。
當被法官蔡利民問及,被告在2018年的測試是否可以反映他在2016年的陽具堅挺度時,Peter Lim回應表示,幾年時間是「不可能造成(勃起功能障礙)嚴重惡化」 。
「這些疾病需要幾年時間才能確定。」這名鷹閣醫院醫生這麼補充。
另外,Peter Lim也說,他是在幾個星期前才看到被告的第二次檢測報告。而在接受控方針對有關檢測的盤問時,Peter Lim也表示自己並非檢測的專家,無法證實第二次的檢測是否在嚴謹的情況下進行。
檢控方也說,根據被告早前的證詞,他「每個月一兩次」同太太進行插入式性交,而大多數情況他都能夠勃起。
「在早前的盤問中,被告也沒有顯示出他需要指導才能進行插入式性交。」副檢察司Wong Kok Weng這麼認為。
這起案件的受害方,現年已26歲的女病人,是在2015年12月30日到被告位於勿洛的診所,就胃痛、尿頻和生殖器痕癢問題求醫時,指被告在檢查了下腹部後強姦了她。
在5月審訊中,另一名副檢察司Sharmila Sripathy-Shanaz指被告就勃起功能障礙問題撒謊。
被告在2016年1月告訴警方他沒有健康問題,不過在今年5月10日在庭上供證時卻表示自己有勃起功能障礙,並且「需要一些時間才能勃起」。
被告太太(40歲)7月供證時也表示,丈夫無法強姦病人,因為他從2014年起就開始有勃起功能障礙。
有關被告是否能對女受害者進行插入性侵的問題也同樣被辯方律師挑起。律師向Peter Lim出示一張被告診所床(被告被指干案的地點)的繪圖,問到被告是否能夠在勃起功能有障礙的情況下,對女病人性侵?
Peter Lim表示這是有可能的,但條件是被告當時「陽具必須完全堅挺,或是使用一隻手來輔助其未完全堅挺的陽具」。
辯方也試圖針對這張繪圖向Peter Lim提出更多盤問,不過控方反對,認為有關提問都是基於猜測,法官也認同這一點。案件在星期五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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