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關注的新加坡易華仁案一波三折,從一開始易華仁「拒不認罪」,到「承認犯罪」;從辯方建議判刑6-8星期,總共不應超過8周。控方建議判刑7-8個月。在10月3日的法庭上,法官對易華仁判刑12個月,判刑之重出乎許多人的意料!

圖片來源:S Iswanran臉書
易華仁案成為新加坡首例「前內閣部長在第165條文下被治罪」,易華仁成為新加坡獨立以來,首名因為與有公務關係的人索取、接受貴重物品而被治罪的公職人員。打鐵需要「自身硬」,「官清民安」,只有公務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從嚴要求自己,才能帶來國家的清廉,老百姓的擁護。
功過不能抵
易華仁是新加坡政壇一位資深部長,1987年他進入新加坡行政服務系統,其工作經歷多個政府部門,包括貿易工部、淡馬錫控股、內政部、教育部、通訊和新聞部、職工總會等等部門。
1997年當選為議員,2004年任國會副議長。2008年4月升任貿易和工業部高級政務部長,2009年4月出任教育部高級政務部長,並繼續擔任貿工部高級政務部長。
2011年5月升任總理公署部長兼內政部第二部長及貿工部第二部長。2021年起,擔任交通部長。為新加坡的發展做了大量的工作,做出了顯著的貢獻。
對於易華仁案,黃循財總理表示:易華仁在任期間做出了顯著的貢獻,但他過去的貢獻無法彌補所犯下的錯誤。儘管對同事和朋友採取這樣的行動令人感到痛苦,但確實職責所在。
新加坡政府和政治體系必須始終保持清廉,遠離腐敗。被委託從事公共服務者必須恪守最高的誠信標準,他們的行為必須無可指責。這一點至關重要,絕不可妥協。
他指出,無論如何嚴厲打擊貪腐,還是會有人時不時受到誘惑,但他們的行為遲早會暴露,屆時就會被追究責任。
易華仁也是新加坡政壇一位「能人」,多少「能人腐敗」,令人痛心, 縱使他們有再大的能力、再大的功勞,也決不能功過相抵。「一為不善,眾美皆亡耳。」只要因私犯公,就會百身莫贖。
不論何種身份、何等人物,事實為依據,法律為準繩,必須一律平等。不能說,立過戰功,殺人就可以不償命;做過貢獻,貪污受賄就不算犯罪。不能說,創造了100萬元財富是功,貪污了其中的1萬元就不是罪。這是兩碼事。
公私要分清
易華仁案東窗事發純屬偶然。起因是「搭便車」 。公務人員出差,應該是公費來購買機票及住宿。易華仁卻「公事私辦」,他本來可以以出差的名義乘坐飛機,他卻憑私人關係「搭便車」外出住宿。
2023年,貪污調查局在調查一起與此無關的案件,發現一份私人飛機的乘客名單中,有時任交通部長的易華仁。在2022年12月5日,易華仁乘坐商人王明星私人飛機的商務艙,前往卡達首都多哈,並於12月11日飛回新加坡。控方指出,易華仁這些行為獲取了2萬多新元的利益,要求判刑3個月。
辯方指出,王明星與易華仁是多年的朋友,在易華仁主管F1賽車項目之前就認識。他說,易華仁既沒有主動要求飛多哈,也沒有主動要求王明星提供多哈的酒店住宿。
實際上,是世界盃主辦方邀請王明星前去觀看決賽。而易華仁認為,這是觀摩多哈如何辦好一次世界級大型賽事的機會,也屬於工作分內的事情,也就順便去了。
2022年那次去多哈,易華仁請了「緊急私人年假」。事後,易華仁又未向政府申報。
無論易華仁是否同行,王明星早已訂好私人飛機,不會因為易華仁一起同行而增加成本。而且控方當庭確認,並無證據顯示新加坡政府在F1賽車項目的合同中吃虧。
貪污調查局在2023年5月,扣押了這架私人飛機。王明星知道此事後,告訴了易華仁。後來易華仁通過新加坡GP公司的董事莫志良,支付了5700新幣給王明星,作為乘坐私人飛機的費用。
2023年5月17日期前後,王明星打電話給易華仁,把此事告訴他。易華仁指示王明星,讓GP公司開機票帳單給易華仁。5月23日,易華仁通過新加坡GP公司董事莫志良,把5700新元支票交給王明星,作為使用私人飛機的付款。控方指出,易華仁的這項行為,可能使他躲避貪污調查局的調查, 由於是事後補交機票款,因此構成妨礙司法公正的罪行,要求判刑2個月。
本來可以是一次公務活動,但易華仁當做「私事」來辦。
至於易華仁「他協助王明星拿下旅遊局的合同」等,如果易華仁沒有搭乘王明星的飛機 ,按照工作要求,」批准合同「也屬於他的分內工作,至今沒有證據說明之間有必然關聯。
也就是說,易華仁「批准合同」是沒有錯的,錯在「搭錯車」,公私沒分清。如果易華仁以「公務」去觀摩這次賽事, 差旅費回來在單位報帳,都是合情合法的。
不能索要「門票」
在易華仁收取的「貴重禮物」中,各種「門票」占了很大一部分。從2016年到2022年期間,易華仁向王明星索取F1新加坡大獎賽的數十張入門票和貴賓票,五場足球賽事門票以及七場F1賽事的門票,如《哈利波特與被詛咒的孩子》、《漢密爾頓》。總值超30萬新元。
易華仁在2017年收取了王明星10張F1賽車貴賓廳門票,價值4萬2265新元。對此,控方要求判刑4個月。
當時,王明星說要送易華仁一些門票,問他要幾張。他說要10張。之後,易華仁把這些票送給了朋友。
此外,易華仁還被曝向王明星索取包括13場國外舞台劇的門票。
易華仁雖然知道公務人員不得收取貴重物品,可能並不知道公務人員不得收取「門票 」,因為一般人會認為門票應該不屬於「貴重禮物」。
許多演出、賽事的一些門票都是免費送的。在中國一些的商業演出,經常是向有關部門及領導贈送一部分免費票,從來沒有人把它看作「行賄受賄」。
當貪污調查局盤問易華仁時,他第一時間主動、如實交代了收取這些門票的事。辯方說,這幾張貴賓廳的門票本來就是非賣品,GP公司把它們送給易華仁,公司並沒有因此遭受損失。
而且, 易華仁把這些票送給背景不同的人們,包括年輕人、基層領袖和義工、公益和慈善界,目的是讓更多人可以享受F1賽事。還有沒送出去的票,易華仁把它們還給了GP公司,並沒有轉賣牟利。
易華仁收取這些門票時,也可能覺得這不屬於「行賄受賄」,而且把這事告訴了自己的秘書,並沒有隱瞞。事實上也是,這些門票並沒有給他帶來一分錢的好處。
沒有想到的是,王明星送門票,卻把易華仁「送進了牢房」。
打鐵需要「自身硬」
李光耀生前最擔心的就是新加坡的「腐敗」問題。他曾說過:「新加坡如果出現一個愚蠢的政府,我們就全完了。國家將會沉淪,化為烏有。」而今,新加坡人民行動黨接連暴雷,貪腐、婚外情,新加坡人對政府的信任正在接受暴風驟雨的考驗。
李光耀生前最擔心的事情,正在新加坡發生…李顯龍總理還曾回憶新加坡國父李光耀的一次公開演講,在那次演講中他說:「記住絕對不能讓體制變得腐敗,永遠不能,永遠不能讓這種情況發生,必須維持素質,確保新加坡能夠運轉。」
新加坡總理黃循財表示, 新加坡的反腐敗「沒有商量的餘地」,儘管對前交通部長易華仁離開政壇感到失望和難過,行動黨的反腐立場不可被動搖。
這是行動黨基因的一部分,我們的反腐敗立場不能存在妥協空間,不能鬆懈,也不能敷衍了事,不論必須付出怎樣的政治代價。同時,他還提到,雖然新加坡的制度已經儘可能的防止貪污,但不代表完全不會出現貪污的行為,比如這次的易華仁事件。這件事會對行動黨和黨的士氣產生影響,但不能讓這次的政治打擊削弱我們對貪污行為的零容忍立場!
在新加坡,對任何人的腐敗行為都是 「零容忍」。新加坡貪污調查局的官員「權利」雖然很大!但是,反貪局的官員如果涉嫌貪污犯罪,同樣也是嚴懲不貸。
另外,貪污調查局會隨機審查公務員的財產動向是否合法, 違法者的上級和該部門負責審查財產清單的相關人員,也要負連帶責任。新加坡曾經發生過,貪污調查局助理主任被判坐牢10年的案例。
2013年7月,時年39歲的貪污調查局助理主任Edwin Yeo Seow Hiong面對21項罪行,其中八項是挪用金額。控方表示,他挪用的金額超過170萬新幣!2014年2月20日,他被判處10年監禁。
在新加坡,賄賂不設起刑點,接受或贈予1新幣都算受賄或行賄。在新加坡,受賄事件從不藏著掖著,發現就公開調查,接受群眾監督。
只有這樣,新加坡才能持續廉政環境!
新加坡受目前躋身全球最清廉國家!在過去12年里,新加坡還會成為唯一躋身前十的亞洲國家!今年年初,由國際反貪組織「透明國際」發布的最新版,2023年度廉潔指數,新加坡位列全球第5,是亞洲唯一上榜的國家!
作者介紹:田柏強,原中國安徽工人日報高級記者,現旅居新加坡
* 文章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新加坡眼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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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柏強丨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