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了避開前面的車禍,後方的另一輛車緊急剎車,結果被追尾。(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涉嫌在新加坡中央快速公路上飆車達時速176公里,導致車輛失控翻覆並造成連環車禍,六人將被控危險駕駛。其中兩人將面對多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受傷的罪行。
《聯合早報》報道,警察部隊發文告說,警方在2024年10月27日凌晨1時30分左右接到通報,指新加坡史丹福路往福康寧連路的路段,有一輛汽車翻覆。
經後續調查,交通警察斷定,這起車禍涉及一起更大的交通違例案,其中有六輛車涉嫌危險駕駛。
初步調查顯示,六輛車在中央快速公路往亞逸拉惹快速公路的路段超速駕駛。車輛當時的速度達時速176公里,是路段時速90公里上限的近兩倍。離開中央快速公路後,車輛在開往烏節路的途中,繼續危險駕駛,最終造成兩起交通意外。
在第一起意外中,一名21歲男駕駛在史丹福路行駛時失控。他向右急轉後,開上路緣,並撞上交通燈柱和一個方向牌,車輛最後翻覆在路邊的草地上。駕駛員和一名21歲男乘客都受傷送院。

一名21歲男駕駛行駛時失控,向右急轉後開上路緣,並撞上交通燈柱和一個方向牌,車輛最後翻覆在路邊的草地上。 (取自早報網)
為了避開這起車禍,後方的另一輛車緊急剎車,結果被追尾,造成第二起車禍。駕駛這兩輛車的33歲男子和27歲男子都因此受傷,但拒絕送院治療。
警方經調查後,鎖定了六名駕駛員的身份並逮捕他們。六人的各級駕駛執照都被即刻吊銷,車輛也作為案件物證被充公。
根據新加坡條例,一旦危險駕駛罪名成立,可被罰款最高5000元,坐牢最長12個月,或兩者兼施。若危險駕駛導致他人受傷,則將面對更高的處罰,包括最高1萬元罰款,坐牢最長兩年,或兩者兼施。嫌犯的各級駕照也可被吊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