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庭。(圖:CNA)
本地一名中國籍博士生追求21歲前室友,屢屢被拒之後竟為了發泄憤怒和羞辱她而試圖強姦她,被判監禁六年六個月六周以及三下鞭刑。
31歲的被告Gao Xiong承認企圖強姦和刑事擅闖等四項控狀,另外三項控狀在判刑時納入考量;法官前天(1日)下判。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被告在2023年10月案發時在新加坡攻讀博士學位,法庭文件沒有公開他就讀的院校,法官下令不得公開受害人的身份。
被告和受害人原本是室友,他在2023年8月底搬走,10月初開始追求受害人,頻繁發簡訊約她,甚至上門找她,但受害人多次拒絕他,叫他不要再糾纏,受害人還一度搬到朋友家暫住。
有一天,被告再次上門找受害人,受害人跟他短暫交談之後拒絕繼續交流,揚言要報警。
早就要求被告不要再上門的受害人和房屋中介報警之後,被告終於離開單位,但仍在附近的巴士站守候,甚至還發簡訊給受害人,說他在那裡等她。
被告一直嘗試打電話給受害人,持續騷擾直到凌晨,受害人都沒有回應,隔天緊急拿假,一直留在家中。
豈料被告再次上門,一名緬甸籍房客應門,兩人語言不通,對方就這樣讓被告進門。
被告向受害人道歉,但受害人拒絕接受,指他擅闖,說要報警。當受害人嘗試關上房門時,被告強行進入她的房間,不僅非禮她,還企圖強姦她。
他事後承認,他這麼做是為了羞辱受害人以及發泄憤怒。
所幸另一名租客聽見受害人呼救,及時將被告拉開,沒讓他得逞。
受害人趕緊關上門,一邊哭,一邊發簡訊向室友和朋友們求助。
警方隨後到場,受害人也被送院驗傷;醫生證實受害人的腿部有抓痕和瘀傷。
不僅如此,被告在被控之後又有脫序行為,去年5月在國家法院出席審前會議時,嘗試搶走律師的筆記型電腦,以及闖入一個「禁止進入」的辦公室,想要跟法官說話。
一名法庭職員要求他離開,他的父親也嘗試把他拉出去,但他不願離開,現場一度響起「緊急警報」。他因此被控刑事擅闖。
儘管他在保釋期間被禁聯繫受害人,他仍幾次回到她的住處,以及嘗試取得她的聯繫方式,想要說服她撤銷指控。
控方要求判處被告七年五個星期至八年七個星期監禁,外加三下鞭刑。
被告在庭上通過律師表示,想要向受害人道歉,並詢問對方狀況,「因為我讓她經歷了可怕的事」。
法官要求轉介被告參與監獄相關項目,以糾正他的「性態度和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