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犯下如此兇殘的案子的人,竟然就住在他們身邊

新加坡是一個離我們並不遠的國家。
在小站過去一年的更新里,我們介紹了11個發生在新加坡的兇案,引起了非常大的反響,好幾個新加坡本地的公眾號也轉載了我們的稿子。很多人留言問,新加坡不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國家之一嗎,怎麼還會發生這麼多可怕的案子?
其實這個問題不難回答,因為世界上最難以琢磨的東西,可能就是人心了。
即使犯罪率再低,也只能是無限趨近於零,而無法等於零。
黑暗和光明是人性的兩面,犯罪史,也是人類史中不可忽視的一塊拼圖。
通過這些兇案故事,我們不僅可以吸取教訓,還可以藉此去了解殘酷故事背後的時代和背景。比如,在更新新加坡的系列之前,我對新加坡的印象非常模糊,只知道它有一個「花園城市」的美稱,而且當時還比較迷惑,不知道新加坡到底是一個國家還是一個城市。
隨著案子的更新,我才沿著這些陌生的案發地點,漸漸看到了新加坡的另一面。
雖然在腦海里描繪一幅兇案地圖聽起來好像很可怕,但如果將來真的去新加坡旅行,除了遊覽美景和享用美食,我們或許會對它產生更多複雜的情感,畢竟我們還知道了曾經發生在這裡的悲歡離合。
小站最早更新的新加坡兇案,是一樁非常冷酷的殺童案。案子發生在1981年,那時候老秦才剛剛出生,的確是年代比較久遠的一樁案子了。
但這個案子在當時的新加坡引起了非常大的轟動,可以說是震驚全國。
即使是38年後的今天,當地人提到這個案子,依然還有心理陰影。

案子的受害者是兩個年紀非常小的孩子。
第一個被發現的,是9歲的女孩黃秀葉(當時的稿子裡寫成了8歲,後來核對了一些報道,9歲應該更準確一些)。屍體是在一個棕黃色的手提行李包里被發現的。

裝屍體的包。圖源:懸疑志
大家看的懸疑片應該也不少,一般來說,拋屍手法也是兇手心態的一種映射,比如說,將受害者的面部或者眼睛遮住的,有可能是熟人作案,潛意識裡想要逃避死者的「注視」;有的案子裡,兇手會把死者的儀容整理得乾乾淨淨的,有可能是作案後的內疚心理。回到黃秀葉的拋屍現場,尤其是看到現場裝屍體的這個包的圖片時,我想大家可能都會感受到一陣寒意——兇手把孩子塞進這樣一個斑駁破舊的行李包里,感覺更像是在處理一件垃圾,而並非人類。
警方接到報案的時候,是在1981年1月25日凌晨兩點左右,那時候,有個年輕的木匠正好剛跟女朋友一起看完電影,樂滋滋地返回到自己的住所,在樓底下等電梯的時候,發現樓道口莫名其妙地放著這麼一個裝得鼓鼓的包。
木匠比較好奇,走過去一看就覺得不對勁,因為包的底部還在隱隱約約地滲出暗紅色的液體。等到他報警之後,警察拉開這個包,就露出了一具蜷成一團的小孩子的屍體。
法醫對女孩的屍體做了詳細的解剖,發現兇手先是給女孩注射了鎮靜劑,然後對她進行了性侵,最後捂住了女孩的口鼻讓她窒息而死。不知道是幸運還是不幸,在這個殘忍的施暴過程中,女孩沒有太多的反抗痕跡,可能一直處於沉睡的狀態。在她死後,兇手並沒有罷手,他在她的手臂上切割了好幾處,把她身體里的大部分血液給放了出來,然後還在她身上的幾個地方進行了灼燒。
這些動作,看上去讓人難以理解,但也仿佛證實了我們的推測,兇手的確沒有把這個孩子當人看待。

看了老秦的這麼多小說後,看到這樣的案子還是會讓人感到頭皮發麻。
其實仔細想想,當時警方並不是完全沒有線索。女孩的身體里提取到了兇手的精液,只是那個年代的DNA資料庫應該還不發達,沒有辦法進行比對。
另一方面,木匠發現袋子的時候,兇手拋完屍應該沒有多久。
我們都讀過老秦的科普,人死後1-3個小時,屍體上就會開始出現屍僵,屍僵形成後,就很難改變屍體的姿勢。除非等到死後48小時左右,屍僵緩解完畢,屍體才會再次呈現軟綿綿的狀態。
要把這個小女孩的屍體塞到這麼小的一個袋子裡,肯定是在沒有形成屍僵的時候。
也就是說,從殺人,到放血,再到塞進袋子,拋到現場,這個過程應該不會太久,從女孩屍體被發現時的狀態判斷,小女孩被殺害的地點很可能離拋屍現場並不太遠。
但屍體被發現時,正是夜深人靜的時候,很難有目擊者。
警方調查盤問了250多人後,依然沒有頭緒。
兇手到底會藏在哪裡呢?

年幼的黃秀葉。圖源:參考資料2
這就需要我們來仔細看看這個案發的地點了。
這裡是新加坡一個叫大巴窯的地方。
不知道你們有沒有去新加坡旅遊過?大巴窯也是各種攻略里寫的一個值得觀光的地方,因為它那邊保留了很多新加坡的歷史風味,還有一個非常土豪的公交車總站,當年據說用了將近一個億安裝了空調,就算是在等車也不用擔心高溫天氣了。
當然,很多年前的大巴窯並不是今日的景象。
大巴窯位於新加坡的中部,是新加坡最早的公共居民區之一。據說大巴窯(Toa Payoh)這個名字在福建話里的意思是大沼澤,福建的同學可以驗證一下是不是這麼念的。新加坡獨立建國是在1965年,那時候的大巴窯還非常混亂,到處都是黑幫,犯罪率也非常高,所以人們就把它和「罪惡都市」芝加哥相提並論,叫它「東方芝加哥」。
為了改造大巴窯,當時的新加坡政府嘗試了很多舉措。
新加坡有一類特殊的房子,叫作組屋,它是新加坡的建屋發展局負責投入建設的公共房屋,以相對比較便宜的價格提供給新加坡人購買居住。

大巴窯的組屋。圖源:參考資料3
當年,建屋發展局在接手大巴窯的改造工作後,可以說是大展身手,他們把大巴窯建設成了新加坡第一個「衛星鎮」,讓組屋和交通樞紐、銀行、學校、體育館、圖書館、公園、購物中心、醫院等等相結合,這樣一來,當地的居民不需要離開自己的居住圈,就可以解決生活的基本需求,也就緩解了城市交通的壓力。
剛才這個案子裡,行李包的發現地點就是大巴窯的一座組屋。準確地說,是大巴窯7巷大牌11號,這裡的大牌,是新加坡的說法,意思跟我們的門牌號差不多。大家請記住這個地點。
剛才我們說了,兇手拋屍的地方很有可能離殺人的地方並不遠。
他或許是因為習慣了組屋生活圈的這種便利,又或許是對自己的犯罪過於自信,所以當第二具屍體出現的時候,他犯下了不止一個錯誤。

第二個受害者,是10歲的男孩加扎利(Ghazali),他的母親是一個清潔工,一家人的生活本來也很不容易。加扎利最後一次被人看到的時候,正在和表兄弟們玩耍,之後他們就再也沒見過這個孩子。
2月7日,在黃秀葉的案子發生後大概過了兩周左右的時間,大巴窯大牌10號和11號之間的一顆大樹下,加扎利血肉模糊的屍體被人發現了。他雖然沒有遭遇性侵,但屍體也被灼燒過,手臂上也被戳穿了好多處,同樣被放了血。加扎利的體內也被檢測出了鎮靜劑的成分。
因為作案手法非常相似,所以警方認為是同一兇手作案。

案發30年後,加扎利的母親依然無法走出悲痛。圖源:參考資料3
這裡有好多個值得關注的細節。
首先,這次加扎利的屍體沒有被裝在袋子裡,而是隨意拋棄在樹下,這意味著兇手處理得非常倉促和草率;然後,大家還記得黃秀葉的屍體是在哪個位置被發現的嗎?沒錯,是大巴窯大牌11號。加扎利的屍體則是在大牌10號到11號之間,這意味著兇手的拋屍地點非常固定,他對這一帶比較熟悉,很有可能就住在附近。
最後一個關鍵的細節是,加扎利的身上有不少掙扎、嘔吐和排便的痕跡。他的死因不是被捂住口鼻而窒息,而是在服用鎮靜劑後,被人把頭按入水中溺死的。
由此,我們可以大概還原出案發的經過,鎮靜劑對加扎利沒有那麼有效,他在中途驚醒過來,不斷掙扎,雖然最後他因為年紀太小,力氣不夠,還是沒有逃脫魔爪,但他的反抗讓現場產生了一些變數。
加扎利在死前掙扎時,不停地嘔吐,大小便失禁,鼻孔鮮血直流,弄得現場一團糟,正因為如此,兇手忙於處理現場,在拋屍時非常倉促,完全沒有注意到,在搬運孩子的屍體時,孩子的鼻孔里還在往外悄悄地滴血。
而那一小道細細的血跡,直接把警方帶到了案發現場。
果然,兇手的住所,就在大牌12號的某一座組屋之中。
冥冥之中,真的是讓人感嘆,天道好輪迴,蒼天饒過誰。
這個案子發布後,當時的爭論焦點全都放在了兇手身上。
畢竟,針對孩子的犯罪,還牽涉到性侵,大家第一反應就是萬惡的戀童癖。但讓人沒想到的是,這次的兇手一共有三個人。
主犯是41歲的男性林寶龍,從犯則是和他一起居住的兩個女人。
一個是他的妻子陳梅珠,另一個則是他的情婦何家鳳。

犯罪嫌疑人-左起:林寶龍、陳梅珠、何家鳳。圖源:懸疑志
兩名女性協助一名男性去侵犯別的女性,而且被侵犯的還是未成年人,這就讓人非常難以理解了。
殘害同類的理由,有時候是非常自私的。
不知道大家還記不記得前幾年那個非常轟動的案子,一個孕婦為了滿足丈夫的性需求,故意上街物色受害者,利用無辜女孩的善良,讓她陪自己回家,然後任由丈夫將她強姦殺害。事後,這個孕婦為自己辯解的理由是,懷孕期間無法行房,她希望以此對丈夫進行補償。
這是多麼荒誕而殘忍的理由啊。
那麼,在林寶龍的殺童案中,這兩個女人也是這麼想的嗎?這三個人又都是如何走上殺童道路的呢?

案發時,林寶龍41歲,他原本就是一個普通的上班族。和青梅竹馬結婚,生孩子,每天上班,下班,過著平凡的生活。33歲左右的時候,不知道是因為中年危機,還是長期以來壓抑的慾望沒有得到滿足,林寶龍開啟了事業的第二春——他自稱得了靈媒的真傳,租了一間房子,專門用來招待客戶,為他們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