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虧了這次疫情,根據數據顯示2020年3月份申請破產的達到了462個高峰。
達到40個月以來的最高水平,隨後在國會通過了疫情(臨時措施)法案之後,在4月降至162個。

什麼是破產?
破產是指在個人來說,已經完全無法償還債務。
如果你負債纍纍而無法還清,債權人可以提出申請使你破產。您也可以自己申請破產。
為什麼要申請破產?
因為債權人可以確保監督還款。
債權人可以確保通過官方渠道對債務償還進行監督,而不是將其留給債務人管理。
一旦某人被宣布破產,高等法院將任命一名正式受讓人,即一名公務員,其任務是追回破產者的資產並將其分配給債權人。
破產人必須向正式受讓人披露其所有資產和負債(例如:私有財產,銀行帳戶中的現金,保險單,遺產,車輛和公司股份)。這些資產將置於破產財產中,用來償還破產者的債務。
但是,並非所有資產都會進入破產財產。一些資產受到債權人的保護。
這些措施包括新加坡公民擁有的組屋單位,公積金繳款,以及《產權轉讓和財產法》第73條所涵蓋的某些保險單。
如果雇用了破產人,他們還必須將其收入的一部分,用於償還他們的債務。
一旦申請破產
債務人的債務就會被凍結,受到法律訴訟的保護。
一旦一個人被宣布破產,他們的債務就會停止累積。
債權人也不能對破產人提起法律訴訟,以追回債務人被宣布破產之前所欠的債務,除非獲得了法院的特別許可。
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在新加坡申請破產
申請破產的基本條件是,債務人欠下至少15,000新元,而且無法償還。
債務人還必須屬於以下情況之一:
居住在新加坡,意味著他們居住在這裡。
已經是新加坡公民,新加坡永久居民或就業准證持有人,並且已經在新加坡居住了至少一年。
在新加坡居住了至少一年。
在新加坡開展業務至少一年。
旅行和其他限制
未經官方受讓人事先許可,破產者也不能出國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