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進吧,新加坡!》
(馬來語:Majulah Singapura)
是新加坡國歌。
《前進吧,新加坡!》
是新加坡爭取脫離英國管治的時期譜寫的
新加坡受英國殖民統治時
唱的是英國國歌《天佑吾王》
1958年
新加坡市議會副市長王邦文
請作曲家朱比賽為市議會正式集會作曲
歌名為《前進吧,新加坡!》
(Majulah Singapura)。

新加坡國歌《前進吧,新加坡》(Majulah Singapura)的詞、曲作者朱比賽先生。
1959年
新加坡取得自治
便解散市議會
政府認為一首民族歌可以團結新加坡各種族
於是新加坡副總理杜進才選用了
《前進吧,新加坡!》
1965年
新加坡脫離馬來西亞
獲得完全獨立
於是《前進吧,新加坡!》
就成了新加坡共和國國歌
法律規定
人們只可以唱國歌的馬來語原詞,不過新加坡其他三種官方語言的官方翻譯獲得當局認可,它們是英語、華語以及淡米爾語。


新加坡規定
任何演唱國歌的人必須按照官方的歌詞,不得進行任何改動。
在新加坡,如果有意不按官方安排奏唱國歌,或奏唱國歌時無合理原因不起立致敬的,將被起訴有罪,並最高處以1千美元罰金。
小文提示
每當演奏或唱國歌時,應遵守尊嚴和舉止端莊文雅。
必須起立以示尊敬的標準。
武裝部隊、警察部隊及民防部隊人員則需要在國歌演奏時敬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