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女傭幫九旬僱主提款時,趁機多提了一些錢給自己,還趁對方住院期間偷提款卡盜提,4個月內共偷了1萬1700新元,被判坐牢6個月。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是來自印尼的基斯婉蒂(譯音,47歲),她面對3項控狀,前日承認各一項偷竊和失信罪,另一項偷竊罪則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調查揭露,被告自2018年起就在老僱主家工作,主要負責打掃和煮飯,直到2022年11月18日,老僱主(92歲)開始以輪椅代步,才請被告幫他提款。
老僱主通常由被告推到勿洛蓄水池路附近的提款機,之後告訴被告他要從2個銀行戶頭的哪一個提款,再把提款卡交給她,並告知密碼。
被告會在老僱主身邊提款,隨後把提款卡收起來,回到家後才歸還。
2022年11月18日到隔年3月29日之間,被告至少25次在幫老僱主提款後,把坐在輪椅的老僱主推到距離提款機遠一點的地方,再回去盜提存款,前後共提了9100新元。
不僅如此,被告還7次趁老僱主兩次住院期間,從他的抽屜里拿走提款卡盜提錢,這幾次共提了2600新元。
錢裝塑袋扔下樓 由朋友代匯回鄉
女傭把錢放進塑料袋,從廚房窗口扔下,請朋友代為匯回鄉。
根據案情,被告提款後,把部分的錢收著,另一部分則請朋友「米敏」幫她匯回老家。
被告一般會聯繫米敏,請她到住家樓下等著,自己再把錢放進塑料袋,從廚房窗口扔下去給她。
米敏照著被告的指示,把錢匯回家鄉,再把匯款收據拍照後發給她。
被告稱米敏已經回印尼,不在本地當女傭了,也稱自己沒有米敏的聯絡方式。
後來是老僱主的女婿發現不授權的提款後質問被告,被告承認罪行,並把自稱是盜提的其中1090新元交給他。
警方今年2月29日逮捕被告時,也查獲了661新元。被告稱其中210新元是老僱主的,另外的451新元則是她自己的薪水。
求情稱多年未回鄉 父母離世也沒道別判監半年
被告稱已多年沒有回鄉,父母離世時都沒能回去送他們最後一程。
主控官指出,被告犯案時間長,多次盜提老僱主的錢,促請法官判她坐牢7到9個月。
已被還押的被告通過視訊求情時仍保持著微笑,稱很多年沒回印尼,父母離世時都沒能回去,如今只希望能早日回鄉。
她說已知錯,對老僱主道歉,懇求法官從輕發落。
法官下判時說,受害人是個坐輪椅的年長者,被告盜提的數額也不小,判她坐牢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