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 約 6 分鐘閱讀

看似無害的民間集資方式 半世紀前竟導致轟動獅城的分屍案!

2026/02/23
直接閱讀正文 ↓
/www/orgs.pro/web/images/image/1780/17808209.avif

(林慧彥製圖)

作者 何盈

前言

在新加坡建國初年的街巷深處,有一種只存在於熟人之間、卻足以撕裂人性的組織——「銀會」。

銀會,一種民間集資方式。

它不見於帳簿,不受法律保障,只靠一個「信」字維繫。上世紀六七十年代,尤其盛行於新加坡家庭主婦、小販與基層商戶之間。

法醫趙自成後來在回憶這起案件時,說過一句話:

「真正殺人的,不一定是刀,有時是債。」

1974年的這一起分屍案,正是從一份銀會名冊開始,也從一具被肢解得支離破碎的屍體結束。

(一)廁所里的雙腳

那 年5月11日清晨,美芝路警署接獲一通報警電話。

來電者聲音發顫,說是在阿裕尼路羅弄宋開一座回教堂附近的公共廁所內,發現一雙人腳。

巡警抵達時,廁所內空無一人,地面潮濕,空氣中瀰漫著一股難以言喻的腥臭。

那不是單純的血味,而是人體被切斷後特有的氣息。

刑事偵查局隨即介入。

趙自成法醫在接到通知後,第一時間趕到現場。

他蹲下身,戴上手套,目光停留在腳踝切口處。切口整齊、肌肉斷面清晰,沒有明顯鋸齒狀撕裂。

趙自成抬頭對警探說了一句讓現場瞬間安靜的話:

「不是意外,這是分屍!」

初步驗屍:死者遇害時間不超過二十四小時,年約四十歲左右。分屍工具,很可能是利刃,甚至不排除是電鋸。

警方立即封鎖周邊,趙自成親自帶隊,走訪附近鋸木廠與修車間,卻一無所獲。

這意味著:屍體其餘部分,正在被轉移他處的途中。

趙自成對警方說:不要把案件局限在發現地點。

「發現地,往往不是第一現場。」

當時,沒有人想到,這雙腳,只是冰山一角。

這只是開始。

(二)鹹蛋瓮里的屍身

當天傍晚,警方無線電署又接獲報案電話。

小印度霹靂路上段,一間屋內傳出強烈異味。

警方抵達時,屋後飄出的惡臭幾乎令人作嘔。

/www/orgs.pro/web/images/image/1780/17808210.avif

兩名警探將裝著死者殘軀的陶瓮提出屋外。(海峽時報)

臭味的源頭,是兩個用來腌鹹蛋的陶瓮。

瓮蓋被掀開時,腐爛的血水順著瓮沿滴落。

裡面,是被肢解的人體殘軀!

趙自成隨即趕到。

他站在二樓沖涼房門口,注意到地面上殘留的褐色液體痕跡,那是血液與水混合後留下的舊跡。

他心裡已經有了判斷:這裡,才是第一現場,才是肢解的主要地點。

屋內共發現七段屍體:頭、雙手、雙腳、上半身與下半身。

屍體被分裝在不同容器中,顯示兇手曾有意識地清理現場,並嘗試分散棄屍。

「這是有時間、有心理準備的行為。」

「肢解並不草率,每一刀都落在關節與骨骼交接處。」

「她是在死後才被分屍的。」

趙自成在現場低聲對查案警長陳秉發說。

這一句話,決定了整宗案件的偵查走向。

兇手是誰?為何要如此殘忍?

答案,還未浮現。

(三)銀戒指上的名字

警方扣留了屋主,答案逐漸出來。

沈如嬌,45歲,死者的小姑,家庭主婦。

她供稱,人頭拋入了加冷河。

/www/orgs.pro/web/images/image/1780/17808211.avif

1974年6月18日的《星洲日報》報道,附上了一張被告沈如嬌被警員押送至法院拘留室的照片。(NewspaperSG截圖)

蛙人潛入河中搜索,一無所獲。

幾天後,轉機出現。

有人在河畔一棵櫻桃樹上,發現兩個被系住的塑料袋。

袋中,是一顆人頭,以及一雙手。

左手無名指上,一枚金戒指刻著名字——沈某某。

死者身份確認:郭麗英,丈夫是布商,有八名子女。

/www/orgs.pro/web/images/image/1780/17808212.avif

死者郭麗英。(海峽時報)

在解剖室里,趙自成仔細檢查頸部組織。

皮下出血明顯,舌骨受壓。

他的結論寫得簡潔而冷靜:

死因:徒手絞勒致死。

分屍行為,發生在死亡之後。

這意味著,死者並非活生生被肢解。也意味著,兇手在確認對方死亡後,才開始處理屍體。

這是恐慌,還是計算?

「不是激情殺人。」他在報告中寫道,

「施力持續,直到對方完全窒息。」

(四)姑嫂恩仇

嫌犯雖然刑拘了,然而,疑問隨即浮現。

趙自成提出關鍵問題:

單憑一人,在有限時間內完成殺人、分屍、搬運,並在三個不同地點棄屍,是否合理?

警方因此不排除存在協助者。

屋內搜獲多把利器、血跡衣物,以及屬於死者的首飾。

部分首飾,已被拿去典當。

隨著調查深入,一條更隱秘的線索開始浮現——

銀會。

銀會的名冊,就是在這個時候出現的。

郭麗英,表面是家庭主婦,私下卻放貸、主持銀會;沈如嬌,同樣捲入其中。

債務往來交錯複雜,利息層層疊加。「信」字一旦崩塌,剩下的只有猜疑與怨恨。

案發當天,郭麗英提著一盒糕餅出門,告訴洗衣婦:「下午來收錢。」

可是,她再也沒有回來。

1975年1月27日,案子急轉直下,有了戲劇性的轉變。

控方將控狀修改為誤殺罪與毀滅證據罪。

1975年1月28日的《南洋商報》以「轟動遐邇」形容此案。(NewspaperSG截圖)

在法庭上,趙自成的證詞成為關鍵。

他冷靜地陳述:死者先被勒死;意識完全喪失後才被分屍;切割方式顯示兇手並非臨時起意,而是持續操作。

這一切,擊碎了「失控防衛」的辯解。

趙自成的證詞始終克制。

他只陳述事實:

死亡機制、時間推斷、分屍順序。

沒有情緒,也沒有價值判斷。

正是這種冷靜,讓法庭得以還原事件的真實輪廓。

沈如嬌對兩罪直認不諱,首罪判監10年,次罪入獄3年,刑期同時執行,從被捕日算起。

這是法律的裁決,卻無法回答所有疑問!

沈如嬌是否有幫凶漏網?

警方曾經傳召一名跟她相熟的男子問話,他現身釐清了一些問題後,沒了下文。

案件落幕後,新加坡社會首次直面「分屍」二字。報章連日頭條,旁聽席擠滿人群。

/www/orgs.pro/web/images/image/1780/17808214.avif

1974年6月10日,公眾在法庭外等候,希望瞥見被告。(NewspaperSG截圖)

趙自成卻在報告最後寫下這樣一段話:

「當法律無法介入金錢關係時,人心,往往會先一步崩潰。」

而在新加坡建國初期,百廢待興的陰影里,那些靠「信」維繫的銀會,其實早已在暗處,悄然吞噬了無數家庭的命運。

此後,銀會被立法禁止。

而這起案件,則成為一個時代的註腳。

尾聲

各報當年皆指稱這是新加坡有史以來的第一起分屍案,直到1976年,警方在烏節路一豪華公寓揭發一起鋼箱藏屍案,才推翻了這「第一起」分屍案之說。

因為根據裹屍報章的日期推測,最早是1973年12月30日,最遲是1974年5月3日。因此,5月3日極可能是「箱屍案」死者的斷魂日,而布商妻子被肢解案則是發生在同年的7月9日,由此推算,「箱屍案」難道才是新加坡第一起分屍案?

後記

幾年前,筆者在整理獨立以前的刑案時,發現「箱屍案」也只能算是新加坡建國以來第一起。

早在1929年9月19日,警方在植物園發現一具無頭男子裸屍,雙臂「不翼而飛」。死者是個錫克族放貸人,兇手是其岳父,動機又是因財起殺機。此案或可算是新加坡第一起分屍案!

而筆者第一次跟趙法醫正面接觸,便是在此案發現雙腿的公共廁所旁,他精準的推斷,令在場的媒體記者與警方人員敬佩不已。

及時獲取本站更新:

設為 Google 偏好來源

繼續閱讀

新聞

撿屍侵犯罪成 男子上訴遭駁回 維持監15年打12鞭

新聞

男子酒後攜刀出門 劃傷送餐員致毀容

新聞

父親在獅城工作托友照顧 三歲男童遭虐後身亡

新聞

女友承認與男同事上床 男糾眾打至鼻骨折

新聞

「政府給的錢沒了」 七旬叔遇詐騙 痛失多年積蓄

社會

慘劇!加東私人住宅區發生意外,38歲工人隨樹傾倒身亡,人力部介入調查

新聞

賄監工傾倒雞糞堆肥 運輸公司董事監5天

新聞

涉為跨國詐騙團隊洗錢 2大馬人涉當錢騾落網被控

新聞

青年『白嫖』四旬男 揮磚襲擊搶財物 監7年鞭6下

社會

警方緊急尋人!一名曾住在勿洛的89歲老人不幸離世,現正尋找其家屬

新聞

撞婦拖行80米判監吊牌 車長辯事故「獨特」且「神秘」 上訴遭法官駁回

新聞

巴士碾過六旬婦拖行逾80米致死 車長定罪上訴遭駁回

新聞

遭遊說花上萬元購美容配套 女子批騙局構成誹謗賠1.5萬

新聞

樹木從根部倒下 伐木工人墜下亡

社會

膽子太大了!新加坡這家換錢店竟敢出借牌照且欺騙金管局,結果被直接吊銷執照!

社會

離譜!承包商闖錯組屋竟指責業主裝修違規,還要求花錢拆除,真相讓人後怕!

新聞

疑注射過量填充劑 女子臉痛暴瘦失業

新聞

無車卻接19罰單追蹤 當局已撤銷罰單 婦盼揪出冒身份者

生活

李光耀請風水師鎮河?新加坡魚尾獅保國運24年

社會

太驚險!小巴司機開車不減速撞飛摩托車,受害者被拖行數米導致骨肉外露!

新聞

克拉碼頭多名女子爭執動手 警方:案件還在調查

新聞

黃循財:海外衝突絕不能在新加坡造成分裂

新聞

婚變女外遇 私密照遭傳夫 男子監13個月

新聞

在新加坡等一顆捐腎要熬9年:候補人數創新高,官方力推洗腎前的活體「先發移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