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一大波有組織的外國乞丐湧入新山!
當地媒體報道,這群人收入不菲,月收入居然能有大約3500新幣!(換算成令吉是11602令吉,以馬來西亞的平均收入來說不少了)
圖源:見水印
當時,就有不少人猜測,這些「乞討天團」會不會沿著長堤進入來到新加坡。
過了幾天,這個擔憂似乎已經成為了現實!
「丐幫」已出現在新加坡!
最近,新加坡本地媒體報道,在義順組屋區內,有人發現,一名殘疾男子坐在這裡賣紙巾。
這名男子沒有左臂,右下手臂也殘缺,看起來是因為身體嚴重殘疾不能出去工作。因此,不少人惻隱之心發作。路過的民眾看他可憐,很多人就向他買紙巾。
「他大概兩周前在這附近出沒,安靜地坐在那邊賣紙巾,也不跟我們交談。平時有些好心的路人會直接給他錢,有一次有人還給他一張50新幣的現鈔。」一名受訪者透露。
圖源:新明日報
看到男子的狀況不是很好,這兩天,一名好心民眾於是向警方通報了此事,希望警方可以向男子提供幫助。
哪知道,這一報警不要緊,直接就把男子的底給挖出來了......警方抵達現場後,立即對他進行了盤問,稍後又搜索他攜帶的背包,在裡面發現了一本外國護照!
這事大條了......因為沒有合法在新加坡沿街售賣紙巾的證,男子已經觸犯了新加坡法律。在接受過詢問後,他立馬被警察帶走了,猜測已經被捕。
圖源:新明日報
更多住在義順的居民向媒體透露,這名男子似乎並不是一個人在「戰鬥」。過去一段時間,他們已經至少發現了另外三人,同樣身體殘疾在組屋區賣紙巾。
隨著一名男子已經落網,他們瞬間意識到這可能是有組織有預謀地、專門針對新加坡居民的非法牟利活動:
「我懷疑這一個月一下子出現這麼多起,是否與犯罪組織有關。如果真的是有組織的行為,那麼是在利用這裡的善心人士,很不應該。」
圖源:新明日報
此事在網絡上也引發熱議,不少人其實表現出對這種行為其實並不反感,認為幫助社會中有需要的人,本來就是應該做的。即使那些人沒有「上崗證」,也不代表他們不該得到幫助。
還有的網友表示,自己其實對這類人的情感相當複雜。有時候明明知道幫助他們是不對的,但內心實在過不了那關無法一走了之,最終還是選擇掏錢。
更多的網友則說,不僅僅在義順,新加坡其實這類人並不少見,很多時候他們看起來就不是本地人,更別說持有相關許可證了......
「我在新加坡常看見有人乞討!」
剛剛來到新加坡的人,會發現這裡竟然沒有乞丐,以為新加坡沒有窮人,不禁對這個土豪國家發出由衷的讚嘆。
或許新加坡人對外的形象確實是「多金」,所以,賣紙巾、乞討、甚至在路上直接攔住過路人去路地要錢吃飯的人最近是越來越常見了......
1)「蹭飯女團」全島到處都是
去年10月,有網友爆料,新加坡最繁華的烏節路街頭,出現了當街乞討的安娣!
而且,她不是第一次出現在這裡了。有人爆料說,幾乎在每個周末,都能看見這名安娣的身影!
圖源:新明日報
每次,穿著時髦、看不出太窘迫的她都拖著行李向過往行人訴苦,說自己沒錢搭車或是沒錢吃飯了,問路人討錢。而習慣性在烏節路Lucky Plaza一帶出沒的女傭們,就成為了她的主要目標......
因為不好意思拒絕還是出於同情,有些拿著微薄薪水的女傭,在聽到安娣的「悲慘遭遇」後,都會慷慨解囊給安娣一些錢。
當然,她在不久後就被警方盤問後逮捕了,理由是違反了沿街挨戶募款法令。
圖源:新明日報
除了這名當街solo乞討的安娣外,也有新加坡人爆料,多個地鐵站門口也頻頻出現這類「蹭飯女團」的身影。
裕廊東地鐵站、湖畔地鐵站、油池地鐵站、兀蘭地鐵站、武吉甘柏地鐵站、榜鵝地鐵站、宏茂橋地鐵站、勿洛北1街......很多人遇到這些自稱是「遇到了困難吃不起飯的人」,不僅會開口問題要吃的,還會獅子大開口直接問你要錢。
來源:新明日報
這些人的目標似乎相當有針對性,往往都是看準上了年紀的老安哥下手。或許是吃定了安哥們通常比較要臉面,不好意思拒絕女性的要求吧......
有的女子還會給自己打造一個無法證實的「離婚」人設,圖源:新明日報
2)直接問人要錢的僧人們
新加坡人普遍比較信教,因此,在香火旺盛的四馬路觀音廟一帶,也經常有不明身份的僧人,直接向過路群眾討錢。
今年農曆新年期間,四馬路觀音廟一帶就出現15名僧人「集體化緣」,一遇到布施的公眾就立即蜂擁而上,「半強迫」地要求善心人捐款。
圖源:早報
據悉,這些僧人很多並不是來自新加坡本地廟宇,而是來自寮國、馬來西亞、泰國等地。
一旦遇到有人停下,哪怕捐款者的目標不是他們,這群僧人也會立即蜂擁而上截胡,讓很多不明所以的捐款者相當惱火。
圖源:早報
說起來,雖然很多人都可能沒有注意,新加坡早就被人盯上了!
這類「乞丐」確實在新加坡並不少見。早在2010年,就有一篇新聞報道揭露,每年都有近100人因此被捕!
來源:星洲日報
在新加坡,幹什麼都要證!
事實上,在新加坡,乞討是違法的!根據新加坡的《窮人法案》,擁有至少兩次乞討記錄者,可被罰款高達3000新幣或坐牢長達2年。
沒有相關證件,就從事賣紙巾的活動,也是違法行為!
圖源:ChinaPress
另外,在新加坡,還有很多職業,其實都是需要許可證的,只是因為太過小眾,很多人不知道罷了。
1)性工作者的「黃卡」
新加坡是個有合法紅燈區的國家,那麼如何判斷性工作者是否合法呢?有證就行!
新加坡的「黃卡」是2009年對小姐開放的,它是WP類別工作準證的一種。這是非常特殊的一種准證,說特殊是因為它是合法做小姐的准證,受新加坡政府法律保護,但需要在規定的公司上班,有著國籍和年齡的限制。
「黃卡」示意圖
當然,拿著這個證的人,就必須定期去新加坡政府指定的醫療機構自費檢查身體,看有沒有傳染病。
另一個特殊的點在於,「黃卡」的有效期最長為兩年,兩年後持有人必須出境,今後想來工作也不可能再申請這個准證了,等於是一次性的,賺完錢回家完事......
至於那些沒有證的性工作者就是俗稱的「流鶯」,她們往往會站在芽籠的街邊招攬客戶。安全性嘛,自然是沒有的。
示意圖,圖源:星洲日報
2)街邊擺攤沒證?罰你沒商量
在新加坡,你幾乎看不到任何路邊攤的痕跡,那是因為政府早就把路邊攤全面遷至小販中心,以防造成群聚性的疾病風險。
去年報道了一則新聞,一名62歲的安哥因為沒有持有效證件擺攤賣炒栗子,結果被開出了27600新幣的高額罰金!要是交不起這筆錢,就要坐牢36天代替,還引發了新加坡網友熱議為他叫冤......
而我們平時經常能在街邊看到的賣麵包夾冰淇淋大叔,也是持證上崗的。
這個執照規定,1994年以後這個自由攤販執照只屬於攤主個人所有,無法轉讓,如果攤主不幹了也不會補發給其他人......所以,已經是時刻處於絕版邊緣。
圖源:見水印
3)街頭表演不是你想表演就能表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