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航工程一名主管涉嫌隱瞞外包承包商來源,犯下欺騙罪。(圖:路透社)
新航工程一名主管以外部承包商名義,標得多個維護和維修項目,但他因未如實申報提供服務的公司來源,因此犯下欺騙罪。
69歲的被告Leong Siew Pui面對三項欺騙罪指控,昨天(28日)俯首認罪。另外三項類似的控狀將在2月18日判刑時納入考量。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被告在2009年擔任主管期間發現,外部承包商通常需要兩到三天完成維護檢查,但由於運營限制,他無法為他們提供更多時間。
由於掌握了所有維修時段的信息,他萌生了一個想法,決定由自己來「安排」維護和修理工作。
於是,在同一年的農曆新年前後,被告與當時提供印刷貿易服務的Aittix老闆Alex Tan Han Wen交談,並詢問對方可否使用該公司名義競標新航工程公司的項目。
Aittix老闆沒有相關工作經驗,但他考慮到擁有新航工程公司的工程有助提升公司信譽,因此同意被告的建議。同一年,Aittix贏得新航工程公司的招標成為供應商,並接連在2014年至2017年期間獲得一系列合約。
儘管被告沒有在Aittix出任任何職務,但他卻在上述期間向新航工程公司總共開出43張發票。
報道指出,儘管調查無法確認被告是否利用機密信息參與競標,但他因不誠實行為誘導新航工程向Aittix支付了全部六項指控金額,總計38萬2517新元。
被告的行徑在2019年1月被揭發。警方收到一起疑似欺詐案件的信息時發現了有關罪行。
調查顯示,被告從中獲利6萬3737新元,事後他把這筆利潤呈交給警方。他還全額償還了3萬8984新元,這筆錢屬未完成工作的兩張發票。
欺騙罪一旦成立,被告可被懲罰最高三年監禁、罰款或兩者兼施。
副檢察官Jason Chua要求對被告判處9個月至 11個月監禁。被告的辯護律師則求情,要求判處五個月監禁,表示被告在認罪時表現出悔意,並自願歸還了錢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