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玩具槍劫香港銀行 獅城老翁認罪判監11年

2025/03/14   •   1462閱
香港老翁梁厚誠因搶劫和企圖搶劫兩項罪名被判處11年監禁。他承認在2020年7月和2022年4月持械搶劫銀行,並表示因欠債和財務困難而作案。案件中,他曾使用玩具槍威脅銀行職員。 警方在2022年4月14日將其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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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厚誠在2022年落網。(圖:香港01)

一名在香港逾期逗留十多年的新加坡籍老翁日前承認搶劫和企圖搶劫兩項罪名,當地法官周二(11日)在高等法院判他入獄11年。

據早前報道,這名75歲的新加坡籍被告梁厚誠在香港逾期逗留,花光積蓄後,在2020年7月1日晚上涉嫌到一家連鎖藥店搶劫,但沒有得逞,隨後逃脫。

《香港01》報道,被告在2022年4月14日,又手持疑似槍枝的物品,闖入中國建設銀行(亞洲),把寫有「打劫!我們有槍,快把錢放袋裡,不合作,我們開槍」的字條遞給櫃檯女職員,並用槍指向職員,讓職員把錢放入所提供的袋中,得手後登上巴士逃走。

不過,他當晚就落網,警方也起獲一支氣槍和5750元港幣(約987新元)的現金。

稱欠債才打劫銀行

被告被捕後稱自己欠債,所以打劫銀行。他表示,將字條遞給女銀行職員時,對方不害怕,所以他用玩具槍指著對方。

被告還表示,不知道自己搶了多少錢,看新聞才得知是1萬4000元港幣(約2403新元)。據報道,他把搶來的7500元港幣(約1287新元)給了房東交房租。

被告來港後獲女友支援

法官判刑時引述被告的背景,指他在新加坡已婚,2007年來港後,已和妻子失去聯絡。他隨後在當地認識一名女友,女方在財政上支持他。不過,2019年的社會運動和其後的疫情,令女友的收入減少,兩人的生活出現困難,他於是因財務困難、欠租而犯案。

據報道,由於被告在案件開案前一個星期認罪、以及在被捕後和警方合作,法官因此作出減刑,最終判他入獄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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