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中國男子偷偷藏起籌碼,趁賭場將籌碼面值調高後,再以原本價值10新元的籌碼充當25新元籌碼在輪盤賭桌下注,利用籌碼價差,一個月內騙走濱海灣金沙賭場4625新元,最終被判坐牢12周。
在賭場使詐的男子是34歲的朱曉光(譯音)。他面對23項牴觸賭場管制法令的罪名,承認其中8項,餘項交由法官周三(9月6日)下判時一併考慮。
法庭文件顯示,被告涉及的輪盤騙局叫「Colour-Up」騙局。 「Colour-Up」是賭場專業術語,指的是將較低面值籌碼換成較高價值籌碼。
根據賭場運作模式,賭場的每個輪盤賭桌都有各自的一套顏色籌碼,每個籌碼會標記桌號。玩家須要在賭桌上購買籌碼,同桌的不同玩家則會被分配到的不同顏色的籌碼,讓他們下注。
籌碼的面值,會根據桌旁螢幕上顯示的最低投注額來決定,面值介於2.50新元至50新元,周末的最低投注額通常會比平日來得高。賭場有規定,所有玩家必須在離開賭桌之前,將持有的所有籌碼兌現,不得保留。
根據案情,被告在2023年4月發現顏色籌碼在平日和周末的面值有所不同。他萌生貪念,決定利用籌碼面值的調整趁機撈錢。
為了確保顏色籌碼無誤,被告會在平日買入並保留8至14個不同顏色的10新元籌碼,周末上賭場時才利用這些籌碼下注,這些籌碼的面值當時已經調高至25新元。
被告會先買進一些25新元籌碼,然後私下藏起,並把面值較低但顏色相同的籌碼摻雜其中。這也意味著,被告每用一個面值較低的籌碼下注,就從賭場騙取了15新元。
被告的行徑一直沒被察覺,直到賭場點算籌碼時才被揭發。賭場當時發現,籌碼的總數量在平日會減少,到了周末卻增加,因此懷疑有玩家私下藏起籌碼。賭場過後通過電眼畫面確認被告身份。
根據控狀,被告從5月21日至6月11日先後23次犯案,每次會用9至13個面值較低的籌碼,短短一個月就騙得4625新元的籌碼。
被告被捕後並沒有做出任何賠償。
被告目前被關押,他通過視訊出庭,向法官表示自己已經知錯。被告也希望能儘早認罪,並懇求法官輕判,讓他早日回國重新做人。
考慮到被告是預謀幹案等因素,法官最終判被告坐牢12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