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男子在海外從事非法放貸交易,慢慢從小跟班一步步爬到「頭家」的位置,「金盆洗手」後在中國擔任銷售經理,後來因為女兒的教育問題回到新加坡,一到樟宜機場被警方逮捕,最終被判入獄。
到外國發展」跨國金融事業」
2006年,當時沒工作的黃某,被一名前同事聯繫上,問他想不想「出國發展」。黃某答應了,於是飛到了中國深圳,在一位名叫「阿仁」的手底下工作,月薪是2000新元。

黃某在深圳工作 (圖源:pixabay)
這位阿仁可不是普通人,經營的也不是正當生意,他是非法放貸集團的「大頭家」,也就是我們俗稱的「大耳窿」。
黃某當時的直屬上級是一位名叫 Freddi 的男子,每天上班5小時,工作也相當簡單 —— 從早上11點到下午4點,從資料庫中取得電話號碼後,逐一打電話給「潛在客戶」,問他們是否需要借貸。
早在十多年前就已經」居家辦公」的黃某,每天大概要打150通電話。如果電話那頭的人表示想借錢,黃某就會把名單交給Freddi讓他跟進。
2008年1月,黃某升級為「助理阿窿」,可以自行決定2000新元以下的借貸。
從「小馬仔」到「阿窿」
2008年7月, Freddi離開放貸集團,黃某接替了他的位置,升級到了「阿窿」的位置。
成為「阿窿」後,黃某可以從借貸獲利中拿到20%的提成,每月收入也增加到3000到5000新元。
2008年底,黃某的放貸團伙收到消息,得知警方正在大力掃蕩非法借貸活動,因此他們轉移陣地,搬到了泰國曼谷,後來在2010年又返回中國。

黃某曾在曼谷待過一段時間 (圖源:pixabay)
2014,黃某的「事業」又更上一層樓,被升為「頭家」,地位僅次於「大頭家」阿仁。此時的黃某手下有三個「阿窿」替他辦事,他要負責記錄每天的貸款數額。至於他的提成,也從20%增加到60%,每月的收入介於1萬到1萬2000新元。
一個月收入有5萬人民幣,又不用買房,黃某的日子應該過得蠻滋潤的。
但是好景不長,黃某的「放貸事業」在2019年戛然而止,不是他想洗心革面,而是因為「大頭家」阿仁被警方逮捕了。
阿仁被捕後,犯罪集團樹倒猢猻散,黃某也被新加坡警方通緝。
在樟宜機場被捕
黃某決定留在中國,並且找到了新工作 —— 擔任酒類公司的銷售經理。
他在中國過了幾年安穩的正常生活,但卻因為一件事,讓他決定鋌而走險回到新加坡。
2023年11月,為了想讓兩個女在新加坡念書,黃某返回新加坡,結果在樟宜機場就被警方逮捕,隨後被控上法庭。

圖源:pixabay
黃某在法庭上承認了七項控罪,他在從事非法放貸活動中,獲取了大約50萬新元的利潤分成,控方建議法官判他坐牢至少54個月,並罰款50萬新元。
法官判黃某入獄51個月,罰款49萬5000新元。由於黃某沒辦法繳付罰款,需額外服刑33周來替代,因此黃某的刑期為51個月又33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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