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將對一名37歲男子提起訴訟,因其涉嫌參與多起破壞行為,導致關鍵服務中斷。
2026年4月27日至29日期間,警方接到銀行報警,稱發生多起破壞事件,一名男子涉嫌干擾了多台自動櫃員機(ATM)的正常運行。通過查看銀行的監控錄像,發現該男子在將銀行卡插入ATM卡槽之前,會先在卡片下方墊上一張紙巾。當他取回卡片時,紙巾會被留在卡槽內部,導致多個地點的ATM機功能受阻。受影響的地點包括:駁那路(Battery Road)、牛車水(Chinatong)、丹戎加東(Tanjong Katong)、兀蘭(Woodlands)、大巴窯(Toa Payoh)、濱海灣(Marina Bay)以及巴耶利達(Paya Lebar)。相關部門不得不進行維修工作以恢復ATM機的正常功能。
通過後續調查並藉助監控錄像,中區警察局的警員確定了該男子的身份,並於2026年4月30日將其逮捕。
他將於2026年5月2日在法庭受審,指控罪名為根據《1871年刑法典》第427條實施破壞行為並導致關鍵服務中斷。該罪名最高可判處十年監禁、罰款或兩者兼施。
警方對這類破壞行為持嚴肅態度,並將根據法律對違規者採取果斷行動。
新加坡警察部隊 公共事務部 2026年5月1日 下午1: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