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於2026年4月11日下午4時20分左右,接獲報警,稱在小印度六道的一家貨幣兌換店發生一起企圖搶劫案。經初步調查,一名58歲男子向店員出示一張手寫紙條,要求其交出現金。店員果斷拒絕後,該男子倉皇逃離現場,隨即報警。
所幸店員未受任何傷害,也未造成經濟損失。警方通過地面排查,並結合店內外閉路電視與警用攝像頭拍攝的畫面,迅速鎖定嫌疑人身份,於報案後短短八小時內將其成功逮捕,並繳獲那張關鍵的 handwritten note(手寫紙條)。
該嫌犯將於2026年4月13日被正式控以《1871年刑法典》第393條所規定的「企圖搶劫罪」,一旦定罪,將面臨最少兩年、最多七年監禁,並處以不少於六鞭的鞭刑。
新加坡警方鄭重表態:絕不容忍此類公然行兇的犯罪行為,必將全力以赴,依法嚴懲每一名違法者。警方呼籲公眾,若遇類似案件,請務必保持冷靜,仔細觀察並記錄嫌疑人的外貌特徵與顯著標誌,第一時間撥打報警電話,共同守護城市安全。
公共事務部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6年4月12日 晚8: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