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持社交訪問准證(社交簽證)入境新加坡的35歲中國籍女子,因涉嫌以100新元賄賂一名衛生科學局(HSA)調查員,5月14日被正式控上法庭。該調查員當場拒絕賄賂,並將案件移交貪污調查局(CPIB)處理。
據貪污調查局發出的文告,被告王某涉嫌於2026年4月22日在濱海灣金沙會展中心,以100新元試圖賄賂衛生科學局調查員 Yeong Chi Foong,以換取對方不對其及丈夫就進口未註冊醫療器械一事採取執法行動。
據悉,被告夫婦當時是為展覽用途在該會展中心進口了未向衛生科學局註冊的醫療器材。

被告王某在國家法院被控一項牴觸《防止貪污法令》的控狀。面控後,她尚未表明是否有意認罪,目前獲准以5000新元保釋候審。案件已展期至2026年6月4日再次過堂。
貪污調查局在文告中強調,新加坡對貪污行為採取嚴格的零容忍態度。根據《防止貪污法令》第6條文,任何貪污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處最高10萬新元的罰款,或最長五年的監禁,或兩者兼施。
貪污調查局也指出,該局會調查所有與貪污相關的投訴和舉報,包括匿名舉報。公眾可通過貪污調查局官網、電郵或熱線電話等渠道,舉報任何可能涉及貪污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