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亮中國女來新旅遊,卻涉在韓國餐館醉酒鬧事,還腳踢到場警員,昨早被控上法庭。
《新明日報》報導,來自中國的女郎陳媛媛(28歲)涉嫌於今年1月8日晚上9時15分左右,在丹絨巴葛道拉實街74號的韓國餐館喝醉酒,並在公共場所鬧事。
根據控狀,她當時不但不配合到場調查的警員,還數度腳踢一名男警和一名女警的腿部。

被告陳媛媛。
陳媛媛因此涉嫌觸犯酒精管控法令以及刑事法典第332節條文下的蓄意傷害公務員罪名。
陳媛媛皮膚白皙,昨早身穿黑白格子外套,黑色長褲,由律師陪同上庭面控。身材高挑的她在和通譯員談話時,情緒頗為激動的比劃手勢。
面控時,她神情淡定,庭上透露是持旅遊簽證入境新加坡。律師則指需要時間聽取女郎指示,案件展期至11月5日過堂。她目前以1萬5000元(約4萬6100令吉)保釋在外。
案件結束後,陳媛媛於下午1時左右才走出法庭,擔保人在一旁陪同。她眼見攝影記者在外等候,為躲避鏡頭,立刻拿著外套蓋住頭。

被告在韓國餐館醉酒鬧事。
快跑躲鏡頭
陳媛媛一路快跑,擔保人也在旁邊協助她躲鏡頭。
陳媛媛今年6月21日早上9時許,在摩綿路一個公寓的3樓單位內,涉嫌刑事恐嚇。
根據控狀,她當時手拿一把廚房刀走向一名男子,意圖威嚇對方,觸犯了刑事恐嚇罪。
庭上今早暫未交代她與該名男子的關係。不過陳媛媛聲稱,事發的公寓單位是她的臨時住處。
陳媛媛也涉於今年2月24日晚上9時左右,在沒有合理原因下擅自離開位於武吉甘柏一帶惹蘭侖馬惹住家,違反冠病19(臨時措施)(管制令)條例。
隔天(25日)凌晨2時許,她被指出現在碧山一帶的柏民賓通道一座工業大廈9樓單位內,與另外14人聚會,慶祝農曆新年。
聚會遭人舉報後,陳媛媛被指在同一個地址試圖用100元(約300令吉)賄賂一名警員。
根據控狀,她希望藉此讓警員不要對自己採取執法行動。
貪污調查局說,該名警員當時拒絕受賄,隨後向當局舉報該事件。
當局強調,新加坡對於貪污等罪行採取零容忍態度。貪污者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高達10萬元(約30萬令吉),或長達5年監禁,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