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通過 Telegram 「求職群」尋找機會的馬來西亞男子,在收到指令後幫騙子收取非法物品,結果竟幫對方從一名詐騙受害者手中拿走了 1,600 根金條。
這批金條價值超過 41.2 萬新元(約 31.92 萬美元),隨後被運往馬來西亞,至今未能追回。
受害者是一位 54 歲的新加坡女性,她陷入了典型的「冒充政府官員」詐騙陷阱,被騙子誤導認為自己是洗錢案件的嫌疑人,目前尚未獲得任何賠償。
周二(7 月 21 日),39 歲的馬來西亞籍男子圖拉·拉朱·蘇布拉馬尼亞姆(Turah Raju Subramaniam)被判處 38 個月(即 3 年 2 個月)監禁。
他承認了協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的指控。
案情回顧
法院獲悉,圖拉是通過一名馬來西亞朋友介紹,了解到在新加坡的潛在工作機會。
在他表示感興趣後,他被拉入了一個 Telegram 聊天群並接收指令。
圖拉表示,對方承諾每完成一項工作支付 50 新元,並給了他 1,600 ริง吉特(約 500 新元)用於與朋友分擔伙食和交通費。
2025 年 11 月 6 日,圖拉收到指令進入新加坡,前往克蘭芝(Kranji)地鐵站。
對方為他預訂了計程車,並給了他一張中年中國男性的照片。他按照指示將自己的照片發送到 Telegram 群組中。
當圖拉在某個不具名地點下車後,見到了照片中的中國男子。
該男子遞給他一個信封,圖拉按照指令沒有打開信封。
然而,圖拉詢問對方信封里是什麼,對方回答是現金。
他當時覺得「很奇怪」,因為信封摸起來很厚。隨後他承認,他意識到這些現金一定是非法所得。
之後,圖拉乘坐另一輛預訂好的計程車,將信封交給另一個人。
此後,圖拉向 Telegram 群組表示想回馬來西亞。
然而,他並沒有實際採取行動返回。隨後他被告知,如果他能再幫對方收一個包,對方會安排交通讓他回馬來西亞。
受害者遭遇
這個包需要從一名 54 歲的新加坡女性受害者手中收取。
該女性接到一個自稱是銀行反詐部門的電話,對方聲稱她的身份被盜用了。
她還被告知有 5,400 新元的欺詐交易,此事需要上報至法律部,以便協助她向警方報案。
電話隨後被轉接給一名自稱是法律部高級調查員的人,對方告訴該女性,她現在是一名洗錢案的嫌疑人。
騙子給她發送了文件,聲稱她已被簽發逮捕令並被凍結資產。
受害者陷入恐慌,隨後被告知可以通過一項「優先財務檢查」獲得保護,從而將她的身份從「嫌疑人」轉變為「證人」。
她被轉接給另一名自稱是警察的人。此人要求她將銀行帳戶中的 100 萬新元轉移到她的信用卡中。
該女性在對方的指示下,通過共享螢幕完成了操作。
隨後,她被要求使用信用卡在小印度(Little India)的 Mustafa Centre 購買 2,000 克金條,以滿足「優先財務檢查」的要求。
對方告訴她,一名代號為 BK 1505、名叫 Bala Krishnan 的便衣警官會來收取金條,並給了她圖拉的描述。
受害者照做了,購買了 1,600 根 24K 金條,總價值 412,791 新元。
而圖拉接到的指令是去入口處尋找一名「中國阿姨」,並拿到了受害者的照片,於是前往 Mustafa Centre 執行他的「最後一項工作」。
他看到受害者推著一個裝有五個袋子的推車,便走上前去,自稱是 「Bala Krishnan BK 1505」。
受害者將裝有金條的五個袋子交給了他。圖拉隨後前往附近停車場的一輛指定車輛。
車輛直接駛向馬來西亞,抵達後,圖拉將五個金條袋交給司機。
2025 年 11 月,當他試圖再次進入新加坡時被逮捕。
檢方請求對圖拉判處 42 至 44 個月監禁,稱他受私慾驅動,對指令背後的險惡目的視而不見,特意前往新加坡從詐騙受害者手中收取金條。
檢方表示:「他的行為助長了這場巨額詐騙,正是這類行為導致詐騙在新加坡依然猖獗。」
檢方還補充道,圖拉為某個犯罪團伙工作,該團伙組織嚴密,能夠為他安排每一步的交通,並高效地進行遠程指令溝通。
由於協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他最高可被判處 10 年監禁,或處以最高 50 萬新元罰款,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