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0億元洗錢案再有後續。
10月19日,涉案人士張瑞金的哥哥張瑞生(Zhang Ruisheng)因持有超過1760萬新元的犯罪所得,被判處監禁12個月。
張瑞生已同意將名下的一棟豪宅及一輛被扣押的豐田 Vellfire 汽車交由國家充公。
11筆海外匯款 短短一個月收到1763萬新元
根據法庭文件,張瑞生於2020年8月20日在聯昌國際銀行新加坡分行開設帳戶,開戶時存入25萬新元。
同年8月27日至9月25日,帳戶陸續收到11筆來自兩家海外公司的匯款,總額達1763萬4820新元。
由於帳戶開設後不久便收到大額資金,銀行的交易監控系統發出警報。客戶經理隨後要求張瑞生解釋資金來源。
張瑞生聲稱,這些錢來自出售澳門一處商業房地產,並向銀行提交相關買賣協議;之後,他又提交一份貸款協議,聲稱曾向其中一家匯款公司提供600萬新元的無息貸款。
不過,調查發現,兩份文件均屬偽造。
張瑞生後來承認,自己從未在澳門擁有房產,也沒有與這兩家公司進行過任何交易,甚至表示此前從未聽說過這兩家公司。
逾1000萬新元買下聖淘沙豪宅
2020年9月至10月期間,張瑞生動用約1045萬新元,用於支付位於聖淘沙升濤灣第69號房產的購買價及買方印花稅。
該房產登記在張瑞生個人名下。
銀行審查相關交易和文件後,決定終止與他的業務關係。在帳戶關閉前,張瑞生通過支票提取了帳戶內近495萬新元的餘額。
2021年3月,他又從另一家銀行開出約214萬新元的支票,用於支付聖淘沙升濤灣第79號另一處房產的部分首付款。這處房產登記在他的另一名弟弟張瑞財名下。
調查人員追查發現,其中約128萬新元可以直接追溯至張瑞生此前帳戶中的可疑資金,但這筆錢的去向仍未完全查明。

張瑞金2024年已被判刑
張瑞生的弟弟張瑞金,是新加坡30億元洗錢案中被定罪的10名外國人之一。
張瑞金於2024年因偽造文件及洗錢罪被判處監禁15個月。他當時與妻子林寶英擔任金鷹家族辦公室(Golden Eagle Family Office)的董事,張瑞生則以投資顧問身份持工作準證在新加坡居留。
張瑞生此次面對的是與持有犯罪所得有關的獨立案件。他於10月19日在國家法院承認相關罪名,被判監禁12個月。
調查期間,商業事務局對他名下位於聖淘沙升濤灣第69號的房產發出禁止處置令,並扣押了一輛豐田 Vellfire 汽車。張瑞生同意將這兩項資產交由國家充公。
根據法律,持有屬於犯罪所得的財產,最高可判監禁3年、罰款15萬新元,或兩者兼施;由於本案控狀涉及多次違法行為,最高刑罰可加倍。
這起案件也再次揭示了新加坡30億元洗錢案的後續調查範圍:除了最初被捕的涉案人士,當局也持續追查相關資金流向,以及通過銀行帳戶和房地產交易轉移的可疑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