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法院。(圖:CNA/Calvin Oh)
30億元洗錢案被告張瑞金的哥哥Zhang Ruisheng因持有超過1700萬新元的犯罪所得,被判處坐牢12個月。
這筆犯罪所得被用於購置聖淘沙的豪宅。商業事務局調查期間,對有關房產發出禁止處置令,並扣押了一輛汽車。被告同意將被扣押汽車和有關房產交由國家充公。
被告的弟弟張瑞金因涉及30億元洗錢案,在2024年因偽造文件和洗錢罪,被判坐牢15個月。
30億元洗錢案被告張瑞金的哥哥Zhang Ruisheng因持有超過1700萬新元的犯罪所得,被判處坐牢12個月。
這筆犯罪所得被用於購置聖淘沙的豪宅。商業事務局調查期間,對有關房產發出禁止處置令,並扣押了一輛汽車。被告同意將被扣押汽車和有關房產交由國家充公。
亞洲新聞台CNA報道,54歲的中國籍被告Zhang Ruisheng星期一(19日)在法院承認一項持有犯罪所得的罪名。
被告的弟弟張瑞金因涉及30億元洗錢案,在2024年因偽造文件和洗錢罪,被判坐牢15個月。
被告持工作準證在新加坡居留,名義上受僱於Golden Eagle Family Office家族辦公室,擔任「投資顧問」。
公司的董事是被告的弟弟張瑞金,以及弟媳林寶英。林寶英也是30億元洗錢案中唯一被判刑的女性。
商業事務局在2023年8月開始調查被告涉嫌偽造文件的行為,而這涉及他在2020年向銀行提交,用於解釋戶頭內大筆存款來源的文件。
被告在我國擁有一個聯昌國際銀行(CIMB)戶頭,於2020年8月開設,開戶時存入25萬元。張瑞金和林寶英也在同一家銀行開設戶頭。
2020年8月至9月期間,被告的銀行戶頭先後收到11筆來自海外的匯款,總額約1760萬元。
這些款項來自兩家名為Beiyin和Han Li的公司。
由於戶頭開設後不久便收到多筆大額匯款,觸發了聯昌國際銀行的交易監控警報。客戶關係經理於是按照銀行的合規程序,向被告詢問資金來源。
被告聲稱匯款是出售澳門一處房產所得,並提交同以上兩家公司有關的買賣協議和貸款協議。
客戶關係經理隨後將被告的解釋和所提交的文件,轉交銀行的金融犯罪分析團隊。不過,當局後來發現,這兩份文件都是偽造的。
被告過後承認,他從未與匯款的兩家公司有過任何交易,也從未在澳門擁有房產。
他還表示,自己甚至不曾聽說過這兩家公司,並聲稱沒有簽署過有關文件。
將犯罪所得用於購置聖淘沙豪宅
2020年9月至10月期間,他動用了約1040萬元,支付聖淘沙升濤灣(Cove Drive)第69號房產的購買價和印花稅。
房產交易完成後,銀行審查了被告的交易記錄和所提交的文件,決定終止與他的業務關係。
在戶頭關閉前,被告開出一張支票,提取戶頭內所剩的近500萬元。
隨後,他在2021年3月又從另一家銀行開出一張總額210萬元的支票,用於支付購買升濤灣第79號房產所需的部分首付款。
這處房產由被告的另一個弟弟Zhang Ruicai獨自持有。
調查中,商業事務局扣押了一輛汽車,並針對被告獨自持有,位於聖淘沙升濤灣(Cove Drive)第69號的房產發出禁止處置令。
被告同意將被扣押的汽車以及升濤灣第69號房產交由國家充公。
根據法律,持有屬於犯罪所得的財產,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長三年監禁,罰款最高15萬元,或兩者兼施。
由於被告的控狀涉及多次違法行為,因此最高刑罰加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