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5 日,國家發展部長李智陞在國會撥款委員會辯論該部門開支預算時,公布了一項對建築環境行業意義重大的政策調整:符合條件的新住宅項目,發展商豁免額外買方印花稅(ABSD)的期限將得以延長,以此推動建築環境行業實現產業轉型。

目前,住宅發展商在購地時需支付 40% 的 ABSD,不過若能在兩年內啟動建設,並在五年內完成建設且售出全部單位,便可退還 35% 的 ABSD。根據國家發展部和財政部的聯合文告,自今年 3 月 6 日起,購買住宅地段的新項目在以下四種情形下,可享受 ABSD 期限延長:

大型整體重建項目:擁有超過 700 個單位,且單位數量至少為重建前 1.5 倍的住宅整體重建項目。這類項目往往涉及大規模改造,對提升城市居住環境意義重大。
技術或基礎設施複雜項目:融合了地鐵站、巴士轉換站、小販中心或公共地下通道等複雜技術或基礎設施的項目,以及需融合市鎮層面基礎設施,如區域供冷系統或自動化氣動垃圾收集系統(Pneumatic Waste Conveyance System)的項目。此類項目的建設難度高、技術含量大,延長豁免期有助於減輕發展商資金壓力,推動項目順利落地。
大規模保護工程:涉及大規模保護工程的項目,這類項目在保留歷史建築風貌、傳承城市文化方面起著關鍵作用。
創新與高生產率項目:在策略發展項目獎勵計劃(Strategic Development Incentive Scheme)下獲批的項目,以及通過採用新技術、新方法或先進做法,致力於實現更高生產率目標的項目。此類項目代表著建築行業的創新發展方向,是推動產業升級的重要力量。

具體而言,符合上述一個情況的項目,可多享有六個月的 ABSD 豁免期;符合兩個或以上情況的項目,則可獲得多 12 個月的豁免期。此外,為鼓勵發展商使用一站式審批平台 CORENET X,所有在 2026 年 12 月 31 日或之前,通過該平台申報、總樓面面積小於 3 萬平方米的項目,同樣能夠獲得六個月的 ABSD 延期(此前要求發展商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或之前提交申報才可享受延期)。
這一政策調整,既為建築環境行業的創新發展、產業轉型提供了有力支持,也有助於優化城市建設,提升居民生活品質。後續政策實施過程中,發展商的響應情況以及對行業發展的實際推動效果,值得持續關注。
